「正因為沒有血緣,所以少了點期望。」
「能夠選擇自己的家人,羈絆會比較深吧。」
《小偷家族》描述沒有血緣關係的一家人;一起生活、一起旅行、一起在屋簷下「聽」著煙火的一家人。直到某次偷東西被抓包後,才被公權力介入,拆散了一家人。導演是枝裕和在本片企圖描繪何謂「家」,以及在多元成家的前提下,如何實踐多元的可能。
ㄧ般我們在談論多元成家時,談論的是同性婚姻如何合法化的問題,但這卻反而限縮了多元成家的可能。在《小偷家族》中,一家6口,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算不算一家人?因原生家庭家暴而選擇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算不算構成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真正的多元成家,是讓想成為一家人的人都能成家、讓每個人都有選擇家的權利。
是故,在這樣的多元選擇下,現有關於婚姻、親權、兒少、安養等法律制度都必須改變,而具體而微的的社會救濟制度也必須加以調整。因為家庭不再是以「血親」作為「親屬」之依據,社會救濟也不再是強制性的介入。
如果我們接受有種家的組合是能夠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成員能夠隨時變動、隨時選擇離開或進入家庭關係。那麼,什麼才是「家」呢?什麼才是家之所以為家的本質呢?
家(人),不是一種空間概念,住在同個屋簷下的人不一定是家人,例如:大學宿舍的室友。空間也不是時間概念,生活得越久的人,不一定就有更深的家庭關係,例如:只顧者賺錢而未盡到教養責任的父母。那麼,「家」是什麼?我們常說,家是避風港、家是永遠的依靠、家是我們的根。當我們說「想家」時,想得是什麼?想者母親喚家人吃飯的聲音、想者父親挑燈工作的身影、想著在外面工作或上班一整天一回到家就有熱騰騰的食物可以吃的溫飽、想者一家人窩在客廳說說笑笑交談的情景、想著包容所有失敗與一切的關懷、或產生一種單純想要被理解的感覺。
當我們說我把家「撐」起來時,撐得又是什麼?是經濟?是傳宗接代?是讓孩子獲得溫飽?還是除了生理之外,更大、更持久的心理依靠;一顆不管遭遇多大的逆境,都能共同面對、陪伴的心。
沒有血緣關係的家能夠讓人有想家的感覺嗎?或是能夠被撐起嗎?血緣關係多了一份責任、一份期望、一份不可選擇的承擔。沒有血緣的家當然能夠想、能夠被撐起,但卻少了點責任、少了點期望、少了點不可選擇的承擔。
不以血緣為基礎的家庭關係,該以什麼為基礎呢?金錢?權力?還是僅是出於「愛」便能包容、聯繫彼此?若沒有責任、期望、承擔的愛,愛還會是完整的嗎?這樣的愛是無法持久的。我們必須承認,「關係」若僅是建立在愛之上是危險的,因為愛並不是永遠不變的,但血緣關係卻是永遠不變的,而這樣的基礎才有可能讓家庭關係長久。因此,若僅有血緣關係而沒有愛,家不會是家;而僅有愛而沒有血緣關係,家的關係便不會長久。
在蘇軾的《前赤壁賦》中,蘇子曰:「……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虛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在《小偷家族》「聽」煙火的那一刻,可以是長久也可以是一瞬,端看我們以什麼樣的眼光看待「家」。
看著沒有血緣的家人在海邊同樂,鏡頭帶到坐在岸邊的奶奶初枝(樹木希林 飾),沒有發出聲的說了聲謝謝;男孩祥太(城檜吏 飾)最後在返回安養機構的公車上,看著沒有血緣的父親治(中川雅也 飾),同樣沒有發出聲的說了おとうさん。有沒有血緣或許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在這個世界,知道有個正在或曾經在乎你的人、有個願意理解、傾聽、支持你的人。那個人能不能夠被選擇,有時候不是我們能夠選擇的;但能夠選擇是不是就能夠選到好的,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我們唯一能夠選擇的,就是把自己照顧好,並且努力讓這一段關係有長久發展的可能。
201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