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海德格早期現象學方法:形式顯示

raw-image



講者:洪裕元(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

時間:2021.7.10


1. 傳統現象學方法的困難:現象學的目標是回歸事物、現象本身,找到恰當的方法、語言表述現象,但用語言表述現象的傳統現象學方法會遇到困難。


2. 那托普(Paul Natorp, 1854-1924)對現象學的批判:(1)胡塞爾的反思描述法停止「體驗之河」,即停止在時間的流逝、變動中體驗,使現象學去生命化,將體驗(erleben)變成觀看(erblicken),將對象轉化成與自身相對立的物件(Gegenstand)。(2)描述法非直接的、純粹的;描述依靠語言,語言又依靠概念,使體驗成為抽象化的體驗。


3. 以理論科學為例:理論科學的特徵為(1)命題的客體化機制:命題三要素:展示、述謂、傳達,使對象成為去生命化的客體物件。(2)種屬歸序邏輯:概念化研究,融入更大、更普遍的質料脈絡裡。如:活物/生物>動物>狗。


4. 海德格的問題意識:欲解決現象學客體化、概念化去生命化的困難,以新的表述語言,使體驗之河不停滯。


5. 意義三面向:(1)內容意義:現象是什麼(what),如:屋頂上的狗。(2)關涉意義:如何經驗現象(how),如:被看到/視覺。(3)踐行/實作意義:現象如何具體實現(how),如:正在看。海德格認為現象學是此三者的整體。


6. 海德格提出「形式顯示」Formale Anzeige:或稱形式指引(1)形式:不關注內容,不同於理論科學普遍化的內容,如:從狗是動物(內容),轉為狗是對象(經驗中被給予的對象)。海德格認為不看內容,從重視「內容意義」轉向「關涉意義」同樣掩蓋「踐行/實作意義」。(2)指引:不先假定是理論,而是懸而不定的狀態,保障「踐行/實作意義」保持開放、自由。


7. 形式顯示未表達,不限定、什麼也沒說,只是「指向」、暗示把握現象的途徑;是開始理解之旅、開始、在路途上、有待踐行,而非最後的斷言、結束、抵達終點、已經完成。


8. 形式顯示功能:(1)消極警示與防範:非完全充分界定,防理論科學傾向。活動的實現(Realize)使意義得到理解。(2)積極引導與轉化:引導理解/把握現象之「方向」,轉化理論科學傾向,非反思(智性)的基本姿態。為恆常的奮鬥,不斷的名詞動詞化,避免與對象客體化。


9. 形式顯示如何回應挑戰:概念使用不同於理論科學,不界定內容意義(有待充實)。使「關涉意義」懸而不定(有待踐行)。聚焦「踐行/實作意義」(無話可說、空概念)。透過踐行「關涉意義」充實「內容意義」,去體驗而非觀看,啟動體驗之河。


10. 海德格沒有要建立方法、系統,而是指向一條「路」。提出轉化要求,本身不促成轉化、不作決斷。


11. 非反對理論科學:形式顯示拒絕理論科學的優先性,而非反對理論科學。洪裕元博士以「談戀愛」不同於「論戀愛」為例,說明理論科學透過智性的理解是衍伸的非原初的姿態。又如當信仰變成學科、認識很多教義就不再是信仰,信仰是活出來的、是生活的方式。


12. 形式顯示的精神:精神是不要做出結論、放諸思海的結論。有模糊的部分表示是開方的。如:海德格晚期,透過使用不同的語言、換詞。


13. 形式顯示的空概念非完全沒有概念:其概念為指示代名詞,如:這裡、那裡,指向現象、經驗的對象。亦是一種呼格(Vocative),只能當作專有名詞使用,沒辦法當作概念、普遍使用,如:寵物小黃。


14. 形式顯示仍須透過言說呈現:體驗若要呈現現象,仍要透過言說。形式顯示作為一條路必須要有起點,起點便是意義三面向所預設的理論。但路徑卻是活出來的、邊走邊修正的。


15. 海德格現象學:讓現象彰顯自身,用LOGOS內在的語言不只是人的語言。從以人為中心,轉向萬事萬物內在的語言(表達)。故海德格不會採用主體的概念,因主體已預設主客對立。現象學欲打破傳統主客對立,現象是主客不能分,能分就沒有現象。


16. 早在海德格之前尼采已說過:「當我們使用概念時已在說謊,去異求同,抹煞個別差異性,統整統涉是對事物的扭曲。」


17. 心得:(1)「形式顯示」並非特別的「路」,類似柏格森的「直觀」(intuition),一樣在對抗笛卡兒以降的主客二元。直觀是非知識的、非本能、抵抗、不形成內容、擺脫內容、擺脫存有觀念的行動、簡單的行動,如同空概念的形式顯示,欲脫離智性意義轉向行動、實踐、體驗意義。(2)哲學論文常討論、釐清某哲學家的特定概念,我不是很清楚洪博士的研究領域,本篇論文釐清「形式顯示」對於其研究領域是否至關重要?因為從哲學史的發展看來,現象學後來轉向詮釋學,很多現象學的問題不再是問題了,如:從回到事物自身(本質)轉向回到事物自身(意義)。海德格認為「哲學是思考有意義的東西」,轉向還原事物與人的理解關係、意義關係。是否能將哲學研究朝向不那麼哲學的(理論性、智性)、形式顯示的方向發展,透過思考哲學(起點)、在理論的模糊與自我經驗的反思空間中,獲得活用、實踐、生活、循環的可能。

2021/7/12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