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跟前同事吃晚餐,談起了前公司的現況,簡直混亂。
從前同事口中得知是不旦員工間出現矛盾、更有保安員主管及保安員因態度惡劣被客人投訴,導致總公司收到投訴信,內容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必須正視問題,而該保安員主管早前因已經申請辭職,所以是抱了一個不負責任的心態去跟客人爭執,更有員工以匿名去信總公司投訴別的員工紀律有問題,亦有另一保安主管未有通知上司的情況下擅自提早下班、私自與同事轉班等等等等的不同問題。幸好~這一切一切都是在我離職後才出現的。
當初接任物業管理者時就知道那些員工不能不管理、不能放任他們,所以選擇一個比較嚴厲的管理手法,他們亦不敢太放肆,雖講不上完美,但亦不至於有現在的惡劣情況!
可是,當時出現其他問題時,我的經理給我的感覺是"不用管他們吧",並不支持我的管理方法。我很快就決定離職。
現在的情況,是我意料之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