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當我陪孩子玩耍的時候,某個瞬間,一種特別的感覺,突然充滿我,那種感覺讓我感到幸福。上帝告訴我,這種單純「享受當下」的感受叫做「幸福感」。
在「享受當下」過後,上帝開始引導我,讓我分析自己平時「快樂的感覺」從哪裡來?我發現,我的快樂更多源於「成就感」與「使命感」。
「成就感」是完成一件事情的喜樂;「使命感」是知道自己在做有意義的事情。這兩種快樂的感受,驅使我能夠將目光放在未來,然後完成上帝託付的事情。
「成就感」與「使命感」是人生必需的,如果缺乏這些感受,會覺得人生沒有方向,覺得缺乏意義,甚至是自我價值低落。但是如果沒有辦法「享受當下」,我們會錯過上帝擺放在我們的旅程中,許多美好的事,也難有持久的喜樂。
享受當下,意味著:「享受當下。」就是單純享受眼前的事物。一個微笑,一束鮮花,一個擁抱,一個呼吸,不需要太多,不需要太好,只要享受就可以了。
一段旅程不只是終點,還有過程;不只是過程,還有終點。如果我們能夠讓自己快樂的來源更多元,生命與親密關係的品質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