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個剛剛結束婚姻的朋友談心,她講到離婚的主要原因時說:“決定分開,不是因為我們不再相愛,而是不再彼此喜歡了。”
我聽到後的第一感受是困惑:不再喜歡,但依然還愛著,是一種什麼感覺?她接著告訴我說:
“是一種很矛盾但又很真實的感覺:
你清楚地知道內心深處依然還愛 ta ,你們有很多共同的過去,有無可替代、千絲萬縷的聯繫,當 ta 需要時,你依然會心甘情願地付出。
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那種兩個人相處時的舒心、快樂似乎漸行漸遠,你再也無法從對方那裡,獲得賞心悅目、感到喜悅的體驗。
你們越來越沒什麼話可說,也不再有興致一起做很多事,更無法一起投入漫長的生活。”
這番描述不禁令我恍然想起,一種不少人可能都體會過的心境——當「被問到為什麼和在一起很多年的前任分手,是不愛了嗎?」。答案其實是:「愛,但不再喜歡」。
這也提醒我意識到,相較於愛,“喜歡”對於一段長期承諾的親密關係,特別是婚姻關係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是容易被人忽視、但遠比我們想像中更重要的。
今天的文章,我們就想和大家一起聊聊:為什麼好的婚姻,既需要愛,也需要喜歡。
有一句話是這樣描述的:“當你喜歡一朵花時,你會把它撿起來。當你愛一朵花,你會為它每天澆水。”
愛是一種驅動力——是我們感受、渴望和與另一個人建立聯繫的能力,從進化上講,愛幫助我們更好地生存(Fisher, 2016; Tobore, 2020)。
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會覺得自己和對方存在著某種內在的、深層次的連接,並對 ta 懷有某種特定的關懷和責任。你願意為 ta 付出時間、精力,甚至不惜以犧牲自己為代價讓 ta 開心。當愛的人不在身邊或離開你,你會無比想念和渴望 ta 。
因此愛往往與強烈的依戀、承諾有關,是一種複雜而多面的情感體驗。發展出對一個人真正的愛,需要時間,是一個緩慢的過程。
喜歡則是一種相對溫和、溫柔的感情——它通常是你被對方的身份和 ta 所擁有的某個特質吸引後產生的欣賞之情,是一種舒適、積極的美好體驗。與某人在一起時會感到自發的快樂是喜歡一個人的重要標誌。
但當你喜歡一個人時,你不會因此覺得對 ta 負有責任,也不會因此覺得你們之間存在特別的聯繫。你為了讓對方快樂所付出的努力是有限的,或者更多情況下,你並不會特意去取悅 ta ,你只是更享受能夠認識 ta 或能和 ta 呆在一起的當下。
與愛一個人不同,喜歡一個人可以隨時、即刻就發生,就像是一見鍾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喜歡的感覺也更容易逐漸減少或徹底消失。
理論上,愛和喜歡是相輔相成的——我們越喜歡一個人,就越有機會和概率對 ta 產生愛。
然而現實中,我們時常會發現自己愛一個人,但卻並不喜歡 ta ,這個人可能是我們的朋友、父母或伴侶。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尤其當對方是我們的伴侶時,在這段親密關係中我們就很難獲得快樂,而會充滿懷疑和不安,相處得時間久了你甚至會覺得負擔和痛苦。
愛決定了婚姻的下限
喜歡決定婚姻的上限
愛和喜歡,分別能為婚姻帶來什麼?
愛是持續承諾的基石
決定著婚姻的下限
Sternberg (1986) 將婚姻中的愛進一步拆解為親密(intimacy)、激情(passion)和承諾(commitment)——這也是愛給婚姻帶去的重要作用。
親密,指夫妻之間存在深度的情感連接,它可能基於相似的興趣愛好和價值觀,或者來自一起經營家庭、撫育孩子等共同的生活經歷。
激情,源於對身體和性的吸引、迷戀。
承諾,則體現為做出永遠忠於伴侶和維持這段關係的決定。
隨著婚姻關係的持續,最初的激情、迷戀可能會減少,但對彼此的承諾以及在婚姻中所體驗到的強大的情感紐帶可以增強愛的感覺(Sprecher,1999)。
深厚的愛意會讓夫妻雙方感受到被依賴和信任,更助于建立起互相支持、朝著共同的生活目標努力的親密聯盟。
相反,沒有愛的婚姻將是冰冷、淡漠的。夫妻之間更像是功能性的、機械化的合作夥伴關係,兩個人只是作為一個團隊去維持日常生活和家庭責任,但並不關心對方的內心世界和情感需求。
喜歡是幸福快樂的源泉
決定著婚姻的上限
Gottman (2018) 認為,婚姻幸福的夫妻都是彼此喜歡的。喜歡允許我們在婚姻中真實且放鬆地做自己,也讓我們能夠更好地接納伴侶的弱點和缺點,並防止親密關係受此威脅。
一方面,彼此喜歡的夫妻,日常生活中不會吝嗇表達對對方的認可和讚美,這有助於雙方都因為感覺到被欣賞而發自內心的快樂、滿足,並使得關係可以不斷被激發出吸引力和浪漫的情緒,利於維持漫長、瑣碎婚姻生活裡的新鮮和趣味。
另一方面,只有互相喜歡才更有可能充分建立起夫妻之間的尊重跟欽佩。尊重意味著兩個人在婚姻中能夠保持獨立的人格和健康的隱私,按舒適的方式相處。
而得到伴侶的欽佩,則會讓我們對自己的生活產生積極的思考,想要不斷尋求機會實現自我成長、成為更好的人。
喜歡帶來的這一系列積極的情感反應,作用在一起,最終能夠有效地對抗一種婚姻中很容易產生的危險負面情緒叫做「蔑視(Contempt)」。
這是一種厭惡和不尊重結合在一起的敵對情緒,會讓人懷有一種“我是對的,你是錯的”否定心態。
所以,在一段只有愛沒有喜歡的婚姻中,愛會變形。我們將無法從中獲得愉悅,也不再有興致和伴侶分享快樂,更不樂於在家庭生活中開展共同合作。取而代之的是緊張、衝突、隔閡與相看兩生厭。久而久之,持續的情感不滿和壓力還會導致焦慮、抑鬱甚至背叛。
正如我們會喜歡上一個人那樣,當我們不再對這個人產生喜歡的感覺,通常也分為兩種情況:
ta 變了,當初身上那個吸引我們的特質消失了。
例如你原本最喜歡 ta 的溫柔和耐心,但伴隨婚姻生活的深入展開,日常的柴米油鹽、大小瑣事逐漸積累,以及越來越多的經濟壓力和家庭責任需要承擔,你可能會慢慢發現, ta 變得越來越暴躁、容易情緒失控。
你們的爭吵也會因此變得比以前更頻繁,經歷許多次之後,你會不禁開始懷疑:“ ta 怎麼會變成這樣?為什麼當初我會喜歡 ta ?我是不是看錯人了?”
當你陷入這種不滿、懷疑的負面情緒之後,就會破壞你在婚姻中履行愛的責任時的心態,造成心態失衡。
你變了,你不再被 ta 的那個特質所吸引了。
關係的初期,我們往往會被一個人的外貌、談吐、職業背景等所吸引。但隨著瞭解的深入,特別是建立婚姻關係之後,我們會更傾向于欣賞情緒健康、具有高度自我價值和自我調節能力、性情開朗、自信但不傲慢的人。我們更在意與 ta 在一起時能否擁有情感安全。
因為這些品質,更適應婚姻作為兩個人共同生活的現實需要。所以一旦你發現,對方並不具備,你可能會很快失去對 ta 的喜歡。
從這一層面上看,喜歡一個人其實並不比愛一個人更容易。
這同樣也反映了,婚姻區別於浪漫戀愛的最大不同。婚姻關係的本質是生活,生活是具體的、是需要理性去經營的。
而浪漫戀愛關係的本質是體驗,體驗往往是抽象的、是更追求感性與激情的,甚至有時候可以是盲目的。
愛一個人的同時,我們必須喜歡一個人,才能幫助我們和 ta 一起好好生活。
只要夫妻之間還存有哪怕一點點喜歡的餘燼,再困難的婚姻也值得且可以挽救。訣竅就是,找到那個餘燼,並輕輕地將其煽成火焰:
1. 尊重彼此的興趣愛好,並相互分享
與普遍的想法相反,一對恩愛的夫妻並不需要把所有的業餘時間都花在一起。事實上,追求不同愛好的夫妻,更有助於保持婚姻的新鮮感。建議規劃出固定的時間,留給自己發展愛好。
需要注意的是,請記得回家與伴侶分享你的進步和成就。
2. 參與支持伴侶的職業發展
支持彼此的職業發展,是滋養夫妻間相互欣賞和喜歡的重要部分。你們不妨一起去想想:可以做些什麼去幫助伴侶在職業生涯中取得進步?以及對方又可以為自己做些什麼?
耐心傾聽、充分地討論、多多鼓勵,主動分擔家務、共同育兒都是值得嘗試的選擇。這樣一來,當你們中的任何一個人取得職業成績,不論大小,兩個人的快樂和對彼此的欣賞都會增加。
3. 共同複盤兩個人過去的積極回憶
Gottman的研究發現,在對兩個人共同經歷有積極回憶的夫婦中,有94%更可能擁有幸福的婚姻未來。這些回憶包括:
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對彼此的第一印象是?
你們最喜歡一起做的事情或去的地方是哪裡?
你是怎麼決定結婚的,婚禮和蜜月是如何度過的?
哪些時刻是你覺得婚姻中最幸福的時刻?
......
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邀請一位親密的朋友或家人作為提問者。
4. 創建彼此積極品質的列表
列出你能想到的、盡可能多的你欣賞的伴侶身上的特質(如聰明、有條理、有創造力等等)。同時,對應你列出的每一個品質,回憶當 ta 展現出這些品質時的一個具體事件,並寫下來。
接著,與伴侶互相分享這個清單,並保存起來,時不時地更新它,在發生衝突時拿出來看看。
5. 說“我愛你”的同時也多說“我喜歡你”
生活中,多對伴侶說“我喜歡/欣賞你________”和“我愛你”一樣有意義。
特別是當 ta 們情緒低落時,提醒 ta 們有值得認可的品質,及在你心目中 ta 很優秀是非常重要的。這同時也是你對 ta 們保持積極看法的一種練習,你也會因此更容易看到婚姻中美好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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