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離婚後,小朋友的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由一方來負責,這時很多人會問,是否可以直接幫小朋友改姓?這是一個常見的法律問題,但答案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夫妻離婚後,想幫小孩改姓氏不能由單方直接更改
- 改姓的法律規定:
- 在父母離婚後,即使一方取得小朋友的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並不代表可以單方面決定幫小朋友改姓。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改姓有兩種合法途徑。
- 兩種改姓方式:
- 第一種方式:父母雙方共同同意。只有在父母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幫未成年子女改姓。
- 第二種方式: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需要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院來審查是否同意改姓。
- 權利義務的行使與改姓之間的區別:
- 很多人誤以為一方取得了小朋友的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權後,就可以自由改姓,但實際上,改姓並不屬於這一權利範疇,需要依照法律程序來進行。
結論:
很多父母誤以為,
只要離婚後一方取得了小朋友的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
就可以單方面決定改姓,
實際上改姓這件事並不是這麼簡單,
無論權利義務由誰單獨行使,
改姓都需要得到父母雙方的同意,
不然就是要或通過法院的審查來決定,
不能自行改動。
Q&A
Q1: 父母離婚後,單方是否能直接為未成年子女改姓?
A1: 不能。改姓需要父母雙方同意,或通過法院審查後才能進行。
Q2: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改姓協議,該怎麼辦?
A2: 這時可以向法院聲請,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同意改姓。
Q3: 為什麼改姓與權利義務行使無關?
A3: 改姓是一個獨立的法律程序,不受誰來行使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的影響,需要雙方同意或法院審查後才能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