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不發聖光,以詭辯經濟學淺談如何走出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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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用第一人稱寫文章會想起很多往事,挺辛苦的,但機會難得就寫一篇。

我曾經在某公司當工具人,平日假日做很多事沒加班費,卻被老闆嫌到死 ; 我連確診或照顧住院家人請假,都被老闆抹黑是惡意偽造的 ; 老闆很雙標偏袒自己人,他們一起霸凌我; 離職後,前同事故意騙我出來聚餐,繼續要抹黑我氣我。 就是一間很有病的公司。請參考這篇:

正因為遍體鱗傷過,我選擇「次元斬」職場上自私的主管與同事 | 擁抱夕陽的人生的沙龍

反擊準備:

職場霸凌於法難治,加班費是個好攻擊點。我先轉換工作領域,在新公司穩定後,整理好前公司大量積欠加班費的證據,準備聘請律師協助我勞資調解及打官司。只要能噁心前老闆我就開心了(X)。

身邊很多種聖光聲音:冤冤相報何時了、討加班費在業界會黑掉、牧師說興訟會讓神不喜悅、比起復仇,人生還有更多更美好的事....等等。不過我還是繼續執行....

只可惜聘用律師一事很不順利,就算25萬加班費聽起來很多,對律師接觸的案子真的是小咖,很多人不想接,也遇過只想巧取賺諮詢費,但無意後續處理的律師....很黑暗

最後我找到有誠意合作的好律師,但費用也不斐,且最後能討多少加班費回來是未知數,扣除律師費後我虧10到30萬都有可能,律師在諮詢前好意提醒我三思。

對委任律師而言,勞工未必是好客戶??? 我放棄討25萬加班費了 | 擁抱夕陽的人生的沙龍

為什麼我這麼執著?

出一口氣又如何? 霸凌者非常自私,不會覺得自己有錯。擁有權勢、家世、背景的他們即便被拔官也能在其他地方滿血復活,出國旅居避避風頭也行。說真的,即便拔官也沒啥,也無法真正拯救受害者,但拔官或(表面)道歉就是很大的讓步了。

既然如此,為什麼我還要這麼做呢? 因為我會害怕,如果無法證明體制能保護守規矩的我,制裁加害者,我會無所適從 ; 因為我無法原諒自己,無力阻止霸凌也遲遲不敢離職,忍了老半天卻只是一場空,蠢死了 。

用詭辯經濟學反向思考:

1.比起曖昧的公道,更需要的是底氣:與其分散力氣復仇以前的敵人,不如累積底氣,才能預防未來的敵人,也有更多選擇的機會,底氣才是王道。雖然很現實,若受害者有底氣能離開爛公司,比起在爛公司死撐,還更容易被尊重。如果剛離職時我就有現在的資產,我連新工作都不必找,就直接請律師反擊了(X)

2.比起改變體制,更多人選擇爬上體制高端:

(1)不公平也是種公平:學歷好的人有更多就業機會,你會覺得不公平嗎? 那職場上有權勢的人聽到底層的不滿,為什麼要覺得不公平? 有權勢的人也花很多時間巴結高層阿!

(2)金主至上:勞工沒什麼機會請律師,公司基於日常運作有養自己的法務團隊,坊間律所也喜好成為公司合作顧問,其每年的顧問費為穩定收入來源。如果勞工平時不夠團結,遇到問題才喊司法不公,這不也是種狡猾? 是要如何跟維持體制的企業金主比呢?

3.啊! 我就不會啊,你行你上阿!:坊間有太多職場教戰手冊,教我們如何遠離傷害,對付一些虛張聲勢的敵人或許有用,但在絕對的權勢面前就難了。所以不要檢討自己,打不過就是離開爛公司,這並不可恥,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換個環境,總有機會。

4.我又不是訓獸師:公司要腐敗是它的事,又沒有付我顧問費,我何必幫忙整頓公司呢?許多主管也是以自身利益為優先,而非以公司為考量。既然這樣,學會擺爛就不會被欺負了,還能多佔公司一點便宜(X)。切忌,勞工是來公司賺錢的,不是來改造公司的。


既然體制是這樣,受害者討不回公道也不是自己的錯啊,不要太責怪自己了! 我想了想,討加班費一案淨虧損可能達30萬,想讓老闆丟臉還挺奢侈的。在願望清單中,我會想先去做醫美ㄟ。等摳摳更多後,才想討這奢侈的公道。

免責聲明:

本文純屬個人經驗分享,讀者若有其他問題,建議跟律師、醫療院所、相關機關諮詢,本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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