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清晰地知道原來社會上的厭女症是出於「支配」。
這一篇在性的立場很清楚地說明男性之間的「恐同」是出自於男人要確保自己身為性的主體,避免所有男人淪為性的客體而打亂階層,便會積極辨認男人之間誰是性的客體,而「性客體」的標準就是「像女人」。
那麼要跳脫性客體這個身分,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擁有」一位女性,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成為性主體。
“擁有”一詞很確切。“像個男人”的證明,就是把一個女人置於自己的支配之下。“連讓老婆聽話都做不到,還算什麼男人!”這種判斷標準至今仍然有效。所以,厭女症就是絕不將女人視為與自己同等的性的主體,而是將女人客體化、他者化,更直接地說,就是歧視、蔑視。
摘取自2023出版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