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超商櫃檯結帳,把口袋裡的零錢一枚一枚掏出來放在檯面上。
還差一點。
他從皮夾抽出一張鈔票,店員找回幾枚硬幣,他接過來,沒有數,直接放入口袋。
下一站是路邊的蚵仔麵線。
吃完,他把剛才找回的零錢握在手心,整把遞給老闆。
紙鈔整齊地放在皮夾裡,看起來慎重而安靜。
雖然不多,但每一張都朝著同一個方向,人頭朝內。
零錢比較隨意。
塞在口袋、書桌上的布丁杯裡,或散在抽屜角落,有時候連自己都忘了。
所以他盡量不找零。
用手上的錢,買剛剛好不用找錢的東西。即使一定要找,他也會把零錢一起付出去,讓對方找回整數。
付錢、找零。每天反覆的,只有這兩個動作。
找零放進捐款箱。
找零放進街頭藝人的打賞盒。找零放進出家人托缽的碗裡。
有時候,他看著碗裡的零錢太多,會忍不住想拿出紙鈔,替它們換個樣子。
那天,他走進一家高級餐館。
室內燈光明亮,裝飾整齊,他的目光停留了一會兒。
他在櫃檯等取餐時,聽見前面的客人結帳。
那人從口袋掏出一疊鈔票,放在檯面上。
「不用找了。」
鈔票的邊角有些摺痕。
他看著那疊鈔票,被推進收銀櫃裡。
輪到他了。
他把口袋的零錢握緊指尖碰到那些零錢。
他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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