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在《上帝之城》(City of God) 說過一句話:「如果正義不復存在,政府將是一大幫強盜,而當一個國家不再需要正義時,那麼一幫強盜就是一個小國家。」
奧古斯丁公元 354 年生於北非。十三歲學習雄辯術,十七歲赴迦太基學習修辭學。少年時的奧古斯丁,才華洋溢,放蕩不羈。
十九歲,奧古斯丁受西塞羅 (Cicero) 影響,開始傾向摩尼教善惡二元論信仰。二十歲完成學業,二十二歲在迦太基教授雄辯術,二十六歲撰寫第一篇論文,二十九歲與摩尼教祭司作神學辯論,未幾改信新柏拉圖主義 (由普羅丁開創的哲學派別,主張所有存在皆來自太一),放棄摩尼教。
三十歲是奧古斯丁的人生轉捩點。他跟米蘭主教安波羅修 (Ambrose) 學習基督教信仰及神學,並與同居十多年的情人分手,跟小他十八歲的少女訂婚。三十二歲,奧古斯丁對前半生懺悔,次年受洗。激發他克服猶豫而下定決心加入基督教者,一是為他流淚禱告達三十一年之久的母親莫妮卡,一是安波羅修。
奧古斯丁徹底的悔改,三十四歲回到非洲過修道生活,四十二歲任北非希坡 (Hippo) 主教。七十五歲離世,撰有《懺悔錄》、《上帝之城》等。
「正義」相當於國家存在的合法性 / 正當性 (legitimacy)。國家存在的合法性 / 正當性,古時訴諸於上帝,所謂「君權神授」、「天命所歸」,現代則訴諸於民意,是老百姓共識的結果。如果人民拒絕賦予現存國家合法性,而現有政府仍舊運用其國家機器 (軍隊、警察) 欺壓、剝削人民,現有政府即與以力假人的惡霸強盜無本質的分別,人民有權利推翻政府。
至於有朝一日,全世界都不講究國家存在的合法性 / 正當性,只講權、勢、以暴易暴,建立國家,只需有槍有炮,一幫強盜自然可以成就出一個小國家了。屆時,政治倫理、政治道德將不復存在。然而,問題是,一幫強盜建立國家,多少有點不妥吧,奧古斯丁其實是想反證國家存在的合法性 / 正當性之必要,政治倫理、政治道德之必要。
中共建政快將七十年,它能奪得大陸,並未獲人民一致同意 (不少人南逃香港、渡海遷台可知),全賴蘇聯的經濟軍事支持,以及抗戰後國府之疲憊。一個合法性 / 正當性存疑的政權,鬥地主、鬥知識分子、殺學生,如斯政府,已較強盜更過份。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豈料未至 2047,就已經大變特變,「送中」在即。背信棄義,食言反悔,還敢去責難文明的德國本乎「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收容政治難民?害羞不害羞?
聖奧古斯丁的話,後來被進一步發揮,闡述成「公民不服從」、「政治的道德」等概念,對西方政治發展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