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我在辦公室混過了一個月。
如果硬要說有什麼心得的話…可能就是一定要找事情做吧?
我進公司的時候大概是六月底,公司七月時剛好迎來一批新的實習生,而我最好的同事也是在這時候認識的。
我大概在進來兩個月之前都還不敢主動和別人說話,我真的是一個必俗的人。
後來偶然有個機會和實習生一起搭電梯,出了電梯門之後我逮到機會立刻收服…不,攔住她。
後來就展開了我們倆在公司的友誼生涯,說起來我還是我們這段友誼促成的前鋒咧!
但後來發生一段我差點吐血…讓我們差點當不成朋友的事件,我才意識到同事果然只能是同事。
事情發生在我進公司大概四個月左右的時候,當時公司提出所有今年度新進的新人都要參加尾牙活動。
嗯,這句話乍聽之下是沒有問題的,但問題就是「活動」。
簡單來說,我們得負責犧牲色相在台上扭動,台下的人負責吃瓜子看我們動此動。
好吧,這種大公司的陋習我是完全不能理解,但也無法拒絕,我還是得上台露臉。
公司也很貼心的幫我們進行分組,同個部門的人在同一組。
我剛好和實習生都在總務部,我是會計,她是人資。
故事就是從那天我們第二次開尾牙會議的時候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