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的爸媽,因為工作關係,搬離原住處,在工作地點附近租屋。當時,剛好他們有一位親戚,一家五口,經濟壓力不小,於是便把空下來的房子借給他們一家住,也不收取任何房租,只繳基本的水費、電費,一住就是好幾年。
後來,朋友爸媽的生意受到疫情影響,不得不結束營業,少了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因此,他們打算將借給親戚住的房子收回來,暫時租給別人,靠租金應付生活開銷,並找個好時機賣掉。
這麼一來,兩家的矛盾產生了--
親戚住得久了,已經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雖然朋友爸媽給了他近一年的時間另覓住處,但他還是懷恨在心,四處中傷他們:
「死愛錢的,為了錢,親戚都不顧了。」
「房子問題一堆,他以為我愛住嗎?」
「這麼現實的人一定會有現世報!」
這些流言不斷從共同親友口中傳來,惹得朋友爸媽也火了,限他們在兩個月內搬家,否則法院見。終於,兩家人正式決裂……
這當中誰是誰非?身為旁觀者的我們,一眼就看出是親戚太超過,不感念人家不收分文讓他住了這麼多年的恩情也就算了,還詆毀他們,豈不是乞丐趕廟公嗎?
然而,這位親戚固然有錯,但其實,朋友的爸媽必須付的責任更多。怎麼說呢?
你現在怨人家踩過線,但當初你根本沒有畫出界線,別人要怎麼遵守?
這件事讓我想起以前就讀的某所學校。這所學校最為人詬病的是校地不大,所以校方一直想開闢後山那塊屬於學校資產的土地,增建校舍。然而,從我入學到畢業,始終沒有動工的痕跡,不是校方怠惰,問題是出在後山上那一排幾十戶的違建平房。
據說,在建校之初,預計招收的學生數量不多,沒有擴建必要,就把那塊地擱著,並且任由附近的中低收入戶居民在上面蓋房居住。住了兩、三代以後,那塊地理所當然變成他們的家園,他們非但不感謝校方的恩澤,讓他們在這裡生活了數十年,現在校方要求他們搬離,一下子喊著要抗議,一下子要喊著要賠償,賠償金額也喬不攏,僵持不下。
居民有錯嗎?老實說,並沒有錯,很多人打從出生就在這裡成長,視這塊土地為他們的根,現在根要被刨了當然抵死不從。
那校方有錯嗎?那可錯得離譜囉!既然原本就屬於學校的私有財產,要嘛一律圍起來,不准外人進入使用;真要讓人使用,起碼也要打好契約,白紙黑字訂出規則,將來對簿公堂才站得住腳。
從朋友的爸媽到我的母校,兩者起初的立意都十分良善,但之所以會搞到受施者越要越多,還擺出一副你欠他的模樣,大部分都是施恩者打從一開始就沒有畫出助人界線所造成的。
因此,與其將來撕破臉,不如把醜話講在前:該怎麼幫?只能幫到哪裡?是否打契約?……都要釐清。但許多施恩者礙於情面,不好意思講明,到最後--
一旦受施者對於你的幫忙感到習以為常時,你自以為的出手相助,對他而言只是陽光、空氣、水那般的天經地義。哪一天,你要收回他的陽光、空氣、水,那等於是要了他的命!他會不跟你拼命嗎?
再換個角度想,我朋友的爸媽假如當初有畫出幫助親戚的界線,讓他們即早面對現實,會不會更加緊努力工作,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呢?這樣看來,他們的幫過頭,不正是在為親戚打造安逸的舒適圈,反而害了他們!
類似這種情形,在親子、男女相處之間也時常見到--你說,助人真的必然為快樂之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