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日錄 20211017
起初 神創造天地。(創世紀1:1)
《創世紀》第一章有幾個問題不能不面對:神創造天地怎麼解讀?創造者的本質怎樣?受造者的本質如何?創造的意義何在?以下的靈修紀錄,僅代表個人研讀《創世紀》的簡略理解,不敢妄稱是絕對正確的詮釋。
■神創造天地,怎麼解讀
「創造」是神的作為,不是人的活動。《創世紀》第一章先講到神對宇宙的創造,這也是整本《聖經》的依據。天地不是自然而有。經文中的「天地」指稱的是全宇宙;創造是「由無變有」。其次講到人居住的地方如何被創造。其程序如下:
第一日造光,又將光和暗分開。(創1:3-5)
第二日神造空氣。(創1:6-8)
第三日神使旱地和海分開(創1:9-13)
第四日造了太陽、月亮、星宿(創1:14-19)
第五日造水中的生物和空中的飛鳥(創1:20-23)
第六日神造地上的走獸和人(創1:24-31)
在此說的「日」,是神向作者啟示每一類創造的「時間」,非關一天是否24小時;目的在引導人認識神,並不是在回答科學問題。《創世紀》也只記錄神對「有形事物」的創造,並不涉及「無形體的事物」。當我們接受神創造天地的說法,意味著我們認同:「世界」和「人」都有個來源;「世界」和「人」的存在和運作,都具有「目的」。
■創造者的本質怎樣
神是以「靈的位格」呈現。上帝既是以色列的神,也是全人類的神。神用「話語」創造萬物。「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說」,即「能」;說有便有,命立就立。在此表現了神的「權能」。《創世紀》第一章中,神說到「我們」,是以複數代名詞稱述自己,這預示「三位一體」。也就是說,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
■受造者的本質如何
神以自己的形象造人:「神照的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V.27)如此,是將人與其他受造物做一區別。也賦予人類尊貴的地位。經文說到: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人有神的形像,指人有人格、理性、道德責任感。人有意志、會思想、有情感、會行動。人神心意相通,人是獨特的創造,不是演化而成。人有尊貴的身分,人本來無罪,是因為墮落而犯罪。
■創造的意義何在
「治理這地」是神和人所立的大憲章。經文說: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神處在時間之前,空間之外。神對這個世界擁有最終的「治理權」,祂也以慈愛、眷顧來行使祂的權柄。當神將這個權柄賜給人類時,祂期望人類負起對環境和地球上其他動物的責任;因此當人類管理這個世界時,既不可任意,也不能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