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歷史:「德國政府在中德2004年發表的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德國堅持明確的『一個中國』的政策,支持中國和平統一。反對『台灣獨立』。(中德發表聯合聲明)」
「德國9月即將舉行大選,在野的自民黨鑑於中國對台灣的武力威脅和對香港和維吾爾族的壓迫,決定刪除競選政見的一中政策,並支持台灣人民決定自己的前途。
自民黨並譴責中國對台灣的軍事威脅,計畫與歐洲盟國和澳洲、日本、印度、美國等民主國家合作研擬防堵的戰略,認為中國和台灣唯有在和平共識的前提下才能統一。
自民黨強調,長期目標是推動中國與台灣透過和平對話達成共識,讓台灣人民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
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要建國獨立何必先跟「中國PRC政權」達成共識?到底關「中國PRC政權」什麼事情?
從這裡就可以知道德國口中的「台灣」指的就是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而不是台澎。
德國所看到的,仍舊是一中框架下、在「中國內戰」兩交戰團體之間的議題。
總之,刪一中政策幹嘛?中國還是一個啊,中華民國政權仍舊是中國流亡政權。
這個不會改變台澎法理地位,原因是台灣不需要從中國獨立,台灣不屬於任何國家。
不了解史實、不瞭解台澎國際法法理地位、欠缺國際法知識的問題並不是台澎人才會有的。只是德國人缺乏這些最糟就是做出這類沒有實質意義的決議,但台澎人缺乏這些的話,就會因為德國人所做的這些沒有實質意義的決議而感到高興,以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建立的「台灣」這個「國家」得到國際支持了,然後繼續努力為打著台灣的名號在外招搖撞騙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拚外交,因為不知道要建國而不建國,讓當前這種被「一中」限制的悲慘現狀繼續維持下去。
不知道台灣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而沒辦法產生「建國意志」,是我感到滿焦慮的現況。
建交公報的作用主要是正式確立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親善關係,非法律上關係),建交公報中如果提到兩國之間的國際法上權利義務關係,這個部分就會有法律效力。
兩國在建交公報中對台澎法理地位做出的表態沒有國際法效力,那只代表這兩國對這個議題的看法。台澎法理地位仍須依國際法規範判斷。
(就像郭台銘跟另一個人異口同聲說台積電屬於郭台銘,也不會因此使郭台銘成為台積電的擁有者。)
#以下國際情況:
1. 「一中」:中國只有一個(A)
2. 「一中原則」:A+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台灣是中國一部份
3. 美國的「一中政策」:A+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我有聽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說「台灣是中國一部份」
4. 國際社會都承認的是「一中」: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
- 有15個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且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被承認的中國地方政權。
- 其他有180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是不被承認的中國流亡政權。
5. 承認 PRC 是中國政府跟中國建交 (有180個國家) + 承認 ROC 是中國政府跟中國建交 (有15國家) = 跟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建交的國家 (195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