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禮拜就要公投了,大家會去投票嗎 ?
公民投票(英語:referendum),簡稱公投,又稱複決、全民公決,由整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全體人民投票決定某些問題,例如選擇一個國家元首或政府,是否與他國組成邦聯、聯邦或者是併入一個國家,決定國家政策的制定與修改或廢除等等。
公投通過後會發生什麼事?
據公投法第30條 規定 ,一旦公投過關,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的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在公告之日算至第3日起,就會失效;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的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並送立法院、議會審議,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
同意之後又有做了甚麼處置,除了同婚。(圖 / 維基百科)
如果是有關重大政策的公投,
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案內容做出「必要處置」。
但重點來了,
政府可以不履行公投所顯示的結果,
如果政府沒有履行公投結果,
也並沒有實際的罰則 ,
但不論是否履行,
民主社會政治人物仍應向民意負責,
民意也會在下次選舉反映在選票上。
民意鎖定
但他可以不履行,在這世界上最不匱乏的便是把為了你好掛在嘴邊的人,是不是真的為你好我不知道,但就必須動腦他做這件事情的目的為何又或者是有甚麼好處可討,不管是誰只要是在台灣且是公民都能夠用選票發出一點點聲音,雖然政治人物只有選舉前跟當選當下會感謝您,但至少你出了一份力。
但鎖定終究只是鎖定,終究還是政府說了算的事情,沒有太多顧慮,現在做的事情都是為了你們著想,不要問太多就是四個同意、四個不同意,不要嘗試用你們那低階的腦袋去思考同不同意,就是這些事情。
多少人到現在還看不懂、不清楚內容跟著口號走,
多少人是為了教訓對方政黨而投票自以為是復仇,
我們沒有錯,為何要犧牲中立的少數民眾,
為何只有藍色跟綠色卻沒有別的朋友,
仔細思考自己是甚麼東西,
是否需要如此待己。
終究檯面上的人都只是為了自己的政治生命與利益,難道他們會不知道公投根本沒有實質上的效力,終究是自由心證的事情,要硬過關不理會也不是不行,就只是觀感不好,如果被恐嚇、被威脅而對方卻是現在的政府並且還是我們民選,是否覺得汗顏,謙虛與謙卑都已化成雲煙,有的就是讓人民生活在恐懼下接受著一切,物價飆漲因為調薪、油價漲多跌少自以為有利於民、缺電電費漲價的問題、疫情控制得很好都加零只要是國外回來即便隔離完回到家趴趴走了一下也還是會屬於境外移入的事情,本土怎麼會有出現的時機,等待光明。
新聞語課本一樣都會屬於是洗腦的工具,看似合理卻有藏著魔鬼在細節裡,你不知道的事情就是屬於自己的權益,但他們不擔心,因為妳並不想自己打理,只想依附著自己喜歡的顏色不用明白究裡。
人的辨別力不使用退化會造成社會上的困擾與汙染環境。
MeetSu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