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之三、石頭參同契
石頭希遷禪師,法嗣青原行思禪師;青原思,法嗣六祖惠能禪師。希遷禪師在南嶽衡山南台寺東方的一塊巨石上結廬而居,人稱石頭和尚。
《祖堂集》中有六祖撫摩其頂、稱讚其當紹隆禪宗之記載:
時六祖正揚真教,師世業鄰接新州,遂往禮覲。六祖一見忻然,再三撫頂,而謂之曰:「子當紹吾真法矣!」與之置饌,勸令出家。於是落髮離俗。
— 祖堂集卷第四
文稱「參同契」。參,乃參差不齊之意,指世間萬事萬物,紛紜殊異,皆由陰陽變化而有差別;同,意指萬法雖有事、理之殊,但同歸佛性;契,則是二者的合一,佛性與萬法無別。
《石頭參同契》借用了道家丹學「取坎填離」的概念,其中幾句「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覩」,就是在講離和坎的「回互」。
雖然如此,但《石頭參同契》的核心內容仍與《周易參同契》有些微的差異,這差異,造成禪、道所追求的終極境界,有著天壤之別,所謂「毫釐有差,天地懸隔」。以下敘述:
《石頭參同契》中提到後天的「明中暗」、「暗中明」,其中,「勿以暗」、「勿以明」乃是對於是對於後天的明中之「暗」、暗中之「明」,亦即離中陰爻、坎中陽爻,之否定,不像《周易參同契》,是將離中陰爻、坎中陽爻二者互相交換,亦即陰陽「交媾」,讓心火、腎水自然流轉,在身內循環。
若將離卦中陰爻的「暗」否定掉,那麼,後天的離卦就還原為先天的乾卦。此意謂:萬法本無病,病在人們用虛妄的意識心來看待萬法,才造成不能解脫桎梏,滯泥於因緣法的無常、苦、空之結果;需知,虛妄的不是萬法,而是意識心中虛妄的根源 — 無始無明。
這在金剛經中相應的經文為:
「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十四)
如人入闇,即是在離卦中,陰爻的「暗」。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十四)
心不住法,相當於將離卦中陰爻的「暗」否定掉,那麼,就如同有眼之人,見到日光明照的種種形色,回歸本來無病的萬法,還原為先天的乾。
若將坎卦中陽爻的「明」否定掉,那麼,後天的坎卦就還原為先天的坤卦。此意謂:意識心也本來無病,病在意識心中虛妄的根源 (無始無明) 未破,使得起念、止念無非是無明的作用 (一念無明),而將妄念掃除,也不過是「止動歸止,止更彌動」,循環往復,無有了期;需知,虛妄的不是意識心,而是使得意識心之所以虛妄的根源 — 無始無明。
這在金剛經中相應的經文為: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二十七)
如趙州禪師公案:
師示眾云:「『至道無難,唯嫌揀擇』,纔有言語,是揀擇、是明白;老僧却不在明白裏。是你還護惜也無?」問:「和尚既不在明白裏,又護惜箇什麼?」師云:「我亦不知。」學云:「和尚既不知,為什麼道『不在明白裏』?」師云:「問事即得。禮拜了退!」
— 古尊宿語錄卷第十三
「纔有言語」,代表起心動念,是意識心。趙州禪師的這個話頭,就是設下一個陷阱,讓人以為:「有意識時,才會揀擇;無意識時,就是不揀擇,就是明白,而這個明白,就是至道。」事實上,不管有意識、無意識,都還是揀擇;有意識,是「暗」(坎卦的上下二陰爻),無意識,是暗中「明」(坎卦的中陽爻),所以趙州說:「老僧不在明白裡。」
以下解說本文:
《石頭參同契》云:
「竺土大遷心,東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鈍,道無南北祖。」
此段敘述禪宗傳承:自達摩西來,以心傳心,以至南能北秀,惠能為禪宗東土第六代祖師為止。
又云:
「靈源明皎潔,枝派暗流注;執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
此四句,前二句是先天的亁、坤,後二句是後天的離、坎。
先天乾、坤,分別代表「靈源」的佛性、與「枝派」的萬法。乾,三陽爻,是先天的明;坤,三陰爻,是先天的暗。
後天離、坎,分別代表「執事」的事障、與「契理」的理障。離,二陽爻中夾陰爻,是後天的明;坎,二陰爻中夾陽爻,是後天的暗。
離中陰爻,是明中之「暗」;坎中陽爻,是暗中之「明」;中間的不一致、不協調,是「病」,要把「病」去除,「但除其病,不除其法」。這在臨濟四料簡中有更清楚的說明,容後敘述。
若以金剛經的三句表示,成為如下的排列:
離,坎;乾,坤。
離代表萬法,以「A」表示;坎代表意識心,以「-A」表示;乾代表佛性,以「非A」表示;坤代表佛性中的萬法,以「佛性中的A」表示。如此,則上句可以重述為:
A,-A;非A,佛性中的A。
又云:
「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門門一切境,指的是把離、坎二卦拿走之後的其餘六卦,如月相之流遷,任運而自然。
雖然如此,但究竟是任運而自在的「一切境」,抑或是觸途成滯的「事障」,端繫於是否能將後天的離 (中暗之明),還原為先天的亁 (無暗之明) 而定;若能「回互」,則乾、坤相涉,明暗相對;若非如此 (不爾),則一切境「依位而住」,有所住,則事事為我執所礙,觸途成滯矣!
又云:
「色本殊質象,聲元異樂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濁句。」
色、聲都是佛性的展現;此乃就純淨無病的萬法而言。
明,有先天的明和後天的明之分 (前清、後濁)。所謂先天的明,是由三陽爻 (無暗之明) 構成的乾卦;後天的明,是由二陽爻中夾陰爻 (中暗之明) 構成的離卦。離卦中間陰爻的「暗」,代表用虛妄的意識心去看待萬法;修行人應將向外的心念收攝,往漆黑的內心參取,注意力集中在「漆黑桶底」,也就是妄念的根源之上。
暗,有先天的暗和後天的暗之分 (前上、後中)。所謂先天的暗,是由三陰爻 (無明之暗) 構成的坤卦;後天的暗,是由二陰爻中夾陽爻 (中明之暗) 構成的坎卦。坎卦中間陽爻的「明」,代表所知障、或理障,修行人往漆黑的內心參取,注意力集中在「漆黑桶底」之上時,若感覺到妄念消落、打成一片的輕安狀態,不可將此境界執為究竟,畢竟,雖然是「桶底」卻還是「有住」,必須打破無始無明,看到「桶底穿」,也就是「無住」時,才能算是見到佛性。
又云:
「四大性自復,如子得其母。
火熱風動搖,水濕地堅固,眼色耳音聲,鼻香舌鹹醋;然依一一法,依根葉分布。
本末須歸宗,尊卑用其語。」
地、水、火、風四大元素,其體原是佛性,切莫失本而逐末,要知:佛性如根,萬法的變化如枝葉,若能「歸根得旨」,則萬法的變化無非是佛性的展現。
又云:
「當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當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
明中暗,勿以「暗」;故而否定掉此「暗」。
暗中明,勿以「明」;故而否定掉此「明」。
「暗」、「明」,分別代表陰爻、陽爻。所以「勿以暗,勿以明」,就是否定掉離卦中的陰爻,和坎卦中的陽爻,「回互」而使得陰陽互通的意思;藉由此種修煉,離卦變成為「靈源明皎潔」的亁卦,坎卦回歸為「枝派暗流注」的坤卦。
又云:
「明暗各相對,比如前後步;萬物自有功,當言用及處。
事存函蓋合,理應箭鋒拄;承言須會宗,勿自立規矩。
觸目不會道,運足焉知路?進步非近遠,迷隔山河固。」
將離中的陰爻否定了,坎中的陽爻否定了,成為先天的乾、坤後,六卦的周流過程就被貫通了。
若能如此,則「事」原非「障」,而是函蓋宇宙的佛性;「理」亦非「障」,而是頭頭是道、物物皆明,如遍地箭鋒相拄的佛性中的萬事萬物。這可以表示為:
事障,理障;函蓋合,箭鋒拄。
此即:
A,-A;非A,佛性中的A。
如大慧普覺禪師頌首山竹篦話云:
背觸非遮護,明明直舉揚,吹毛雖不動,遍地是刀槍。
— 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第十
函蓋合 (非A) 相當於「吹毛雖不動」;箭鋒拄 (佛性中的A) 相當於「遍地是刀槍」。
《石頭參同契》末後云:
「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
如圓悟佛果禪師云:
只如法眼曾舉參同契云「竺士大仙心」,遂云:「無過此語也。」向下中間,也只是應時應節說話。至最後「謹白參玄人。光陰莫虛度」,乃云:「住!住!恩大難酬。設使粉骨碎身,亦報此恩不得。」豈不是知此時節,方恁麼說?如今若未有發明處去,只虛度光陰。若參得徹底分明去,二六時中,管取無絲毫許落虛;非唯二六時中,下至百千億劫,盡未來際,悉不落虛。
— 圓悟佛果禪師語錄卷第八,小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