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明天要手術,妳去醫院陪一下媽。」先生昨天晚上提出這個要求,我拒絕了。
公公罹癌住院一陣子了,無法行走、需要包尿布,剛開始先生三姊弟和婆婆四人輪流照顧,小叔最近確診,剩下三人輪值,三人討論結果要動個內視鏡手術。婆婆忐忑不安打電話給我訴苦,不停跟護理師、住院醫師討論動手術主治醫師經驗夠不夠,醫術好不好,搞得公公也三心二意,為安撫婆婆,昨天下午拜託朋友請院方多加關照。
今天早上要手術,合夥經營小公司的先生說他要上班,無法陪做手術;從事教職的大姑正在放暑假,不知是不是有事,也不打算陪婆婆。沒想到,先生昨天得知我今天不用上班,竟叫我去陪婆婆。
拒絕的原因有三個,一是先生和大姑都覺得婆婆可以獨自處理公公手術的事,為什麼要叫我去陪?動手術是你們三人共同討論的決定,兒子、女兒才是至親,你們不排開行程陪伴,怎麼會叫媳婦去陪?
二是雖不用到公司上班,但最近兩項業務移轉回部門之中,打算利用今天整理一下工作資料。
三是先生並沒有用同理心對待我的父母,這個是最主要的一點。父親從檢查出肺癌到去世,先生幾乎沒有關心過病情,也只去探望過一次;母親進進出出護理之家3年多,先生僅過年期間陪我去探視過一次。
父親生病住院期間,和哥哥姊姊排班照顧,邊工作邊陪病,哥哥臨時有事無法到醫院,緊急救援抱著電腦在父親住院病房邊打稿邊照顧;媽媽時常從護理之家被送到急診,需要家屬去辦住院手術,立馬請假過去處理。
父親最危急那段時間,嫂嫂和先生沒有參與照顧,先生應酬照常、假日更是球照打,遑論留意及關心忙得昏天暗地的我。
然而,有一次,先生談到親戚長輩子女照顧問題,隨口講了一句:「都是表哥的太太如何如何…。」當時,聽了很不高興,很慎重地告訴他,受父母養育之恩的子女應該照顧父母,但因結婚而成為姻親的媳婦沒有這個義務,自己的父母應該自己照顧,不該要求媳婦去照顧。
回想,剛結婚的前十年,我可不是這樣的,公婆生日及母親節、父親節,一定記得送禮物或幫忙慶生過節,公公眼睛不舒服帶他去看醫師,先生出國無法掃墓,獨自載著公婆去南投掃墓,公婆要去清境農場附近訪友,自行開車載著他們去,也時常回夫家探視公婆。
但這些,並沒有讓先生覺得應該「互相」,一年陪回娘家吃飯聚會一次像要他的命,近年來更年年缺席,寧可陪朋友打球,也不願意陪太太回娘家,最讓人「切心」(閩南語,因怨恨而傷心)的是,我父親、母親生病時事不關己的態度。
曾經和先生聊到這方面的感受,好辯的他說:「我覺得岳父岳母沒有很希望我去探望的樣子。」淡淡地回應,那一天你父母生病時,我只要做到你對我父母的同等待遇,就不算愧對你囉!所以拒絕去陪婆婆等待公公手術,無愧。
抽菸的父親、叔伯皆死於肺癌,不抽菸的妹妹檢查出肺腺癌末期時,傷心難過的我,請先生不要在家中通風不良的公寓陽台抽菸,菸都飄進屋內,且社區本來就禁菸,他又好辯地在傷口上撒鹽說:「肺腺癌又不是抽菸造成的。」繼續在面前大肆吞雲吐霧。
是的,肺腺癌通常不是抽菸造成的,但你太太家族是肺癌高危險群,應該要減少接觸危險因子,就不能理解一下、同理一下嗎?非要講出這種不貼心的話嗎?還故意大肆抽給你看嗎?
以上這些經歷,讓我沒有辦法愛烏及烏,更何況,愛早已被這種自私自利的態度,消磨掉許多。
如果,你無法用同理心對待配偶親人,也不要期望,配偶用同理心對待你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