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命不值錢
美國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超過三萬。研究發現,只要把道路時速限制在八公里,就能避免這些犧牲。時速八公里就是快步走的速度。可是,為什麼實際上卻沒有以人命為優先考慮,限速八公里?因為大家要求現代生活的效率和便利。一八六○年代,英國法例規定,郊區行車限速每小時七公里,當時的車是指馬車。今天大概不會有英國人為了保護路人的性命,要求限速回到一百六十年前的標準。
基督信仰的觀點
在道路限速方面,為了效率和便利而讓自己和別人冒性命危險,這政策符合我們的信仰嗎?我們的信仰不是提倡顧念別人的生命嗎?不然就不會有初代信徒留守疫區照顧病人的見證,也不會有護理之母南丁格爾的佳話。在做信仰反思之前,我會先介紹這道路政策背後的經濟學概念,然後利用這些概念來分析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各國政府的防疫政策,最後反思作為基督徒可以怎樣回應。
被賣到柬埔寨一般
我們可以用兩個經濟學概念來解釋道路限速政策,這兩個概念對人的理解(神學而言即「人論」)都是一致的,就是用經濟價值來衡量人的價值(economic valuation of humans)。
概念1:人力資本
第一個概念是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人力資本是指一個人未來對經濟的潛在貢獻,轉化數字就是他未來工作的年期乘以他的薪水。如果一項政策用來維護他性命的成本,是低於他的人力資本的話(因性命得保障而在未來貢獻經濟),那這就是符合成本效益的政策,效益比成本高。道路限速怎樣才符合成本效益?就是某個維護路人性命的限速所衍生的成本(減損運輸效能,影響經濟活動),是低於道路使用者的人力資本(因性命得保障而在未來貢獻經濟)按照以上的思路,我們可以解釋為什麼美國沒有為了保障道路使用者的性命而把道路限速訂為每小時八公里。因為這限速所衍生的成本,高於三萬人的人力資本。講白一點,就是這三萬個馬路亡魂的經濟價值微不足道;與整個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相比,他們死不足惜。
概念2:付費意願
第二個概念是付費意願(willingness to pay)。付費意願是指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付出費用來減低風險,保障自己的生命。這個概念所推動的政策,把保障生命視為一種商品,讓人在自由市場中做選擇,付出自己願意付的費用,來購買這商品。假如公路局不設任何速度限制,把道路安全交給市場機制。很可能的後果是,超級富翁會坐直升機,避免任何路上事故;比較有錢的人會坐一些昂貴但安全度高的車;買不起汽車、開機車的人就只能自求多福。這現象我很有共鳴,在台灣馬路上橫行無道的車,通常都是比較貴的汽車(但由不至於最貴的超跑),開車的人看起來是兇巴巴的黑道。而像我這些「皮包鐵」的機車騎士,只能求那些車主高抬貴手,饒我小命。
下回探討這兩個經濟概念怎樣左右政策制定的過程,並嘗試分析武漢肺炎疫情初期各國政府的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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