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是從所有權而來,是當所有權人死亡後,將其所有權分配給其他人的方式。帝王國家的主權,只在帝王一人,因此帝王可以指定繼承人,如果其他人不服所有權人的指定,就只能用武力搶奪,這時搶到的人跟帝王就不是繼承權的關係。如果是帝王家族內鬥,因為帝王的國家所有權不是共有,不是人人都有繼承權,可以讓每個皇子都分到一部分,不然就會造成帝國的分裂,大統一國家的君權就必然出問題,因此只能有一個人當皇帝,就算分封土地,但國家主權依然是歸皇帝所有,不是共享。
到了近代民主國家,因為國家主權屬於所有公民,並非屬於特定個人、團體組織、或政黨所有,在沒有完全所有權的情況下,自然沒有繼承權的問題。每個公民的國家所有權,在失去公民身分後即消失,國家主權會繼續由其他公民共有,無法繼承。那些把中華民國當成是中國國民黨的,卻又認同以全民投票選出的國會與總統,就是一種自相矛盾的悖論。
現代國家主權的承接,在非民主國家也是用武力搶奪,但不是你搶到就可以擁有所有原本那個國家的主權。因此任何武裝革命之後,新建立的政權一樣要靠武力來確認自己的主權到達哪邊,這在歷史上許多帝國的崩壞後,都可以看到這種狀況。1989蘇聯解體也是如此過程,但因為不是武裝革命推翻,而是自己解體,許多國家是用民主方式來承接主權的轉換,和平許多,但發生內戰的就比較慘烈了。
打個比方,你家被強盜搶了,你躲到之前自己搶到的另外一個地方,那這個強盜可以說你家的祖宗牌位是我繼承了,所以你的子孫都要叫我爸爸,跟我姓,把我當祖宗拜,而且你後來搶到的東西,都是我的嗎?你躲到的地方,他們的子孫當然也不用把你這個強盜當成祖宗拜,只是因為家裡被你占了,只好暫時當你的下人而已。
回來看大清國被武力推翻,中華民國建立,中華民國並沒有大清國所有領土的繼承權,各地方主權因此進入空白階段,蒙古、西藏獨立,其他地方被武裝勢力割據。
同樣的狀況,1949年中華民國被中國共產黨推翻,消滅中央政府,當時中華民國擁有中國的主權被消滅,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搶奪,並逐步清除地方武裝勢力,是主權消滅與搶奪,沒有主權繼承關係。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搶奪到金門、馬祖,所以中華民國依舊保有這兩地的主權。而台灣是被中華民國占領的地方,主權尚未透過和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有占領,自然沒有中國繼承臺灣主權的疑慮,就像中國沒有繼承蒙古的主權問題一樣。中國後來入侵西藏,搶到西藏的主權,又從英國手上拿回港澳的主權。如果中國想擁有台灣主權,沒有實質占領,是不可能達成的。
而中華民國占有臺灣的主權,到1992年萬年國會全部改選,1996臺灣總統民選,臺灣主權就正式交接到臺灣人手上,只是中國國民黨還繼續擁有執政代管權,因為主張與中國統一,而讓台灣主權依舊混亂。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2016年國會政黨輪替,臺灣才進入中國國民黨完全下臺的狀況,臺灣主權進入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