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這本書很好看。雖說是試讀,但尖端給的試讀本是完整的電子檔,於是我就把整本書都看完了。不得不說韓國人實在太會寫「思想衝突」這類型的故事,很難想像2000年出生的作者有辦法寫出這樣的內容,如果拍成韓劇效果肯定非常好。
★感謝尖端出版提供試讀。
醫生的辯解:是救世主還是殺人犯?
故事始於名為「李英煥」的醫師,他綁架兩名身心障礙者,私自為他們進行手術,並聲稱自己擁有治百病的醫學技術,除了心理疾病外,世上所有難以治癒的疾病或絕症都可以通過這種技術根治。
李英煥所說的技術並非尋求宗教或超自然的治療,而是以醫學的方式進行失敗率為零、沒有副作用且可以當天出院的手術。根據他為先天殘疾的兩位病人手術的結果與報告顯示,他的確握有這種不可能實現的醫療技術,但得到這樣的技術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為了研發出這樣的技術,李英煥進行了非法人體實驗,因實驗而死亡的受害者一共有223位,每位都以慘絕人寰的方式死去,但李英煥宣稱,為了拯救全世界數以萬計的病人,這223人的犧牲是光榮的,於是他的所作所為引起社會譁然。
不用去想李英煥學到的技術是否合理,因為這本書的重點並不在這裡。除了李英煥以外故事中還有另外兩位立場不同的角色。
律師的主張:為愛女逆轉道德
律師朴在俊,自小生活順遂覺得人生沒有挑戰,於是選擇成為律師,才40歲便富有到可以一輩子不工作,但唯一的女兒卻得到兒童腦瘤,即使用最頂尖的醫療技術女兒的病情還是沒有好轉,對他來說錢什麼的根本不是問題,但世上也是有錢買不到的東西—「健康」
為了讓李英煥替女兒治療,朴在俊成為李英煥的辯護律師,即使得違背身為律師的道德正義也要讓李英煥獲判無罪。
檢察官的觀點:復仇與正義的交錯
檢察官張東勳,12歲那年親眼目睹父母被殺害,兇手的理由只是「賭博輸錢覺得人生空虛」從此他便下定決心要成為檢察官。
因一時無聊殺害路人的男子獲緩刑、入侵民宅滅門者經診斷為精神耗弱……無論理由是什麼,張東勳痛恨殺人的社會敗類,他將那些罪大惡極的犯人,刑責卻被輕判的新聞報導放在父母的遺照旁時刻提醒自己,要讓那些人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做出這些判決的法官,無法理解被害者家人的感受,因為他們的家人並沒有淪為犯罪的犧牲者。這也在所難免,但我不一樣,我經歷過那地獄般的遭遇。」
「我知道他的技術要是公開全世界的病人以及家屬都能受惠,但那223位受害者的家屬誰來為他們發聲呢?」
被李英煥執行人體實驗的223位受害者,以極為不人道的方式死去,最小的甚至只有6個月大。
「對於那些看著殺死自己家人的人就在面前,自己卻無能為力只能以淚洗面的人,我有一百萬個共鳴。他們只希望那些王八蛋去死,所以我必須去協助他們,合法的殺死那些王八蛋。」
對道德、邏輯、正義的不同角度分析
首先,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即使李英煥獲得了可以治百病的技術,但這不僅侵犯了被實驗者的人權和尊嚴,也失去了對生命的尊重。因此,根據道德價值觀的角度來看,李英煥應該承擔他所犯下的罪行。
其次,從邏輯的角度來看,朴在俊律師的行為存在邏輯上的矛盾。這種行為從道德角度來看是錯誤的,因為他將個人的利益置於公義之上。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無法斷言這種行為錯誤,因為每個人都有私心,尤其是在面對至親時,心中的水平自然很明顯的會傾向某一邊。
但如果每個人都為了自己或親人的利益而違反正義,那麼社會就會混亂,法律將失去其作用。正義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基石,而這種基石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權益和福利,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
最後,從正義的角度來看,張東勳檢察官的行為是為了讓受害者家屬得到應有的補償和公正的審判。如果只是因為「特殊原因」而不對犯罪行為進行嚴懲,可能會對社會秩序和法律權威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從正義的角度來看,李英煥還是得受到法律制裁。
總結:邏輯與道德的思辨,挑戰死刑與人性
儘管所有結果都表明李英煥必須承擔他所犯下的罪,但如果他死了那麼醫療技術也會失去。
大家所擔心的並不是李英煥是否該被判死刑,而是每個人一生都會經歷生老病死,即使現在健康,難保將來不會被病痛纏身,考慮到這樣的風險,是否該讓李英煥無罪釋放?
值得一提的是小說中所描述的韓國,經過國會議員的爭取已經「重新執行死刑」而在現實的部分,韓國雖然至今仍保留死刑條款,可實際上自1997年12月30日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後,便從未再執行過死刑,可以說是名存實亡。
這也是韓國人至今一直在討論的「該不該重新執行死刑?」
總的來說《死亡花》並沒有什麼超自然設定,也沒有高潮迭起的劇情或推理成分,僅僅是讓讀者根據三位立場不同的角色進行一場邏輯與道德的思辨。
這個故事挑戰了所有人對於道德、倫理、正義和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和取捨,使劇情充滿著衝突。就如同著名的有軌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並沒有一個標準答案,作者也沒有給出答案。
結局的留白發人深省,讓人不禁思考如果是你,會怎麼做呢?你的理由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