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過高的判斷,可以透過將人員依職級、職務分類,進行內部同仁與外部市場比較,定義達某金額以上(如基層人員6萬),或是某百分位數以上(如P75)的人為高薪者。
薪資過高的人,通常不是表現特別優秀,為了激勵、防止挖角而大幅調薪。就是特別資深,多年來沒被注意或沒被限制地調薪,而造成此結果。
那薪資已經過高的人適不適合再繼續調薪呢?若是特別優秀的人,我認為平衡好市場水準及挖角風險,仍然可以調薪。但問題就出在表現普普的高薪老員工,到底該抱持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想法繼續調薪,還是勇敢地不再調薪?
我認為調薪金額應該逐年減少到0,而高得太誇張的可以直接歸0,然後做好與員工攤牌的準備。
曾經遇到一個薪資已經是平均值兩倍的老員工,那年決定不調他薪,結果他跑來抱怨:
「通膨這麼嚴重為什麼我不能調薪啊!」
「公司不能拿我薪資很高當理由啊!」
「這是變相懲罰啊!」
但既然他有薪資很高的自知之明,怎麼不見他每月領薪時感到不好意思啊!!
經過評估後,認為這人薪資已高過他的價值,出去找工作也找不到一樣的待遇,所以就任他怨我恨我不理睬我,我就是不願意許給他一個調薪的未來。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