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學除了每年必須接受縣市政府評鑑外,還得參加教育部的獎勵審查,因為不參加的話,就代表自願放棄教育部的獎勵金,而教育部的獎勵金,少則數十萬,多則兩、三百萬以上,所以能不參加嗎?
教育部對社大的獎勵審查指標很重要
由於要進行審查,所以教育部就要訂出一堆指標與表格,讓各社大將前一年度的表現填寫後作為審查依據,而這些指標與表格,又經常會變成各縣市政府評鑑社區大學的參考依據(還有另一個參考依據是教育部每年對縣市政府輔導社區大學的評鑑指標),顯見這些指標與表格的重要性。
由於過去的社大實踐工作,讓我對於部分指標有相當的意見,通常藉由每年教育部舉辦的與社大座談會反映,但過去我的身份有點尷尬,一方面具有社大全促會的身份,一方面又有社大經營者的身份,所以,當意見太多時,也擔心他人會不會認為我是在圖利自己所經營的社區大學?或是僅用我所待過的區區兩所社大來看待所有社大的狀況?
而前述忐忑的感受更有一部分來自於座談會現場,因為通常那個場合會有很多社大相關人員參與,包含縣市政府社大承辦人員或科長,以及每一所社大1~3人,可是現場反映意見的人並不多,讓我對於前述感受更為強烈;只是我也思考,如果訂了一個連我自己都難以理解且社大難以實踐的指標,那為何不反映呢?因此,三不五時就會提出一些意見!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不宜成為審查及評鑑指標
譬如多年前主張將「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從指標中取消,因為多年的實踐經驗顯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對學員的影響實在是太少了,但當教育部將其列入獎勵審查指標後,通常縣市政府也會把它列入評鑑指標,於是許多社大行政人員為了這個沒什麼太大用處的指標忙碌與充數,何苦來哉?最後教育部也從善如流地拿掉這個指標,但據我所知還有部分縣市,因為所聘任委員的緣故,還保留著這個指標,同樣的我也知道這些縣市的社大也常為這個沒太大意義的指標而忙碌與充數,總覺得浪費太多有意義的時光。
社區大學有能力進行教學與教材創新與開發嗎?
另外,還有一個很學術性的指標:教學及教材開發成效,我一直懷疑全國有幾所社大可以進行「教學與教材開發」,因為,全國社大教師幾乎全數是兼任,且多數是在不同社大教授各自的課程,而不同教師也不會通用教學模式與教材,因此,為何需要讓社大進行「教學與教材的開發」呢?而我自己受邀擔任幾個縣市評鑑委員時,則常看到社大為了這個指標,努力搜羅部分教師的教材當作評鑑的佐證資料,教學開發則更是五花八門的撰寫,但那絕對不是社大自己開發的,而是有好教師提供給社大作為評鑑內容,而提供給社大的教師也絕對是少數中的少數,畢竟那是絕大多數老師的生財工具,有幾個老師願意把生財工具無償的就提供給社大呢?
台北市政府在社大的反映後,從善如流地做了一些調整,但教育部依然存在這個指標,而連帶的許多縣市的評鑑指標也依然存在,我猜測這樣的指標最初是由大學教授提出的,但我看了大學評鑑指標,也沒有細到這樣的程度,希望教育部能更務實的看待社區大學,對於無法實踐或難以實踐的指標,應該要勇於提出檢討或更深入的諮詢社大實務工作者。
應該審慎對待大數據分析所需要的基礎資料
至於教育部獎勵審查中的一堆表格,過去我在社大第一線時,都當成是行禮如儀的工作,也就是教育部因為職責問題,需要透過這些表格收集各社大的資訊,但有一回就發現,原來教育部的獎勵審查委員也去看了我們填寫的表格,而給了一些,我認為他沒弄清楚的意見,不過那次回應之後,也就忘了這些表格了。
直到今年年初,同仁因為教育部要求將表格填入資訊系統,因為遇到一些問題找我討論時,我才發現茲事體大。
教育部為了將社大資料資訊化,以及未來可能的大數據分析,這幾年開始找清華大學設計資訊系統,將從各社大收集到的資訊匯入資訊系統,今年初進一步要求各社大將前述表格直接輸入系統中,而當時我的同仁遇到一些疑問而找我討論,我一看到這樣的做法,覺得非常不妙,因此,年初就去參加已經好幾年不再參與的教育部座談會。
我認為教育部在將社大資料轉化大數據分析基礎資料的過程中,應該更審慎了解這些資料的必要性及可靠性,並且尋求更好的資料收集及解析方式,而受委託開發資訊系統的清華大學,也應該要進入第一線理解社大的狀況,依我過去從事軟體設計的經驗,領域知識才是軟體開發最核心的問題,如果一個很厲害的軟體工程師,無法深入瞭解開發對象的領域知識,那最後所開發的軟體要不就成為垃圾軟體,要不就要承受許多罵名,期待我的母校清華大學,不要步入這樣的結果,畢竟清大所培育的人才,應該是一流的軟體工程師。
令許多社大煩惱的「公共性社團」與「自主性社團」
表格收集了不少資料,最令我疑問的是「公共性社團」及「自主性社團」,這是兩個許多社大搞不清楚的名詞,我認為恐怕連教育部都搞不清楚,在搞不清楚的狀況下填寫,自然就五花八門,而這樣的資料不但在填寫時造成社大的困擾,如果要成為我國社大大數據分析的基礎資料,那恐怕會鬧笑話;此外,我實在不懂為何要這樣區分社團,如果真的要區分,那應該要以「公共性社團」作為主要社大經營項目,「自主性社團」在台灣社會比比皆是,但如果只是純娛樂或聯誼性質而不具備公共性,實在沒有必要成為評鑑項目。
另外還有一個表格就是「教學及教材創新成果」,裡頭還細分為「教學創新與設計」、「教材創新與出版」、「教材編製」等,不但要填寫各個項目名稱,還要填寫參與教師的人數以及主要內容,通常社大的心態是「有表格就要盡量填寫」,因為會擔心影響到評選成績,也會連帶影響縣市政府評鑑成績,但在不切實際的狀況下填寫,大家可以想像那最後的結果吧!而這樣不切實際的內容,如果又成為未來社大大數據分析的依據,那更可能會鬧大笑話。
社大還有需要那麼在乎課程三大類統計數據嗎?
再舉一個很平常的案例,就是每一所社大都要填寫每年所開課程中,「學術類」、「社團類」及「生活藝能類」課程的數量,我看過許多社大為了應付評鑑委員的「監督」,想辦法把「學術類」及「社團類」課程數衝高,因為這兩類課程很難定義及開設,但為了成績只好拼了,而他們會拼命充數,就因為有委員每次評鑑都要來檢視一下這些數據,但這項沒有標準而各說各話的數據,如果要成為大數據分析的基礎資料,我覺得會成為國際笑話吧!反而這二十年來,社大慢慢摸索後所倡議的融入式課程與教學,再比對目前正規教育也在發展融入式教學,才是政府應該要獎勵的工作項目。
教育部的獎勵審查成績恐怕讓社大間成為高度競爭對手
最後,教育部的獎勵審查結果,基本上將各社大成績分成特優、優、甲及乙四類,各社大則依照審查等第而獲得不同的獎勵金,但前幾年突然發現原來「優」及「甲」還區分為五個次等第,那次的討論,我直接提出異議,因此,現在「優」及「甲」僅分為三個次等第,可是我還是不滿意這樣的區分。
過去我跟我的家長團體夥伴們在推動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時,教育部提出「國中教育會考」,會考成績一開始分為A、B、C三級,但因為有另一些團體為了讓國中生的成績更有「鑑別度」,而主張再細分的建議,教育部在壓力下,將A又區分為A、A+及A++三等第,B也跟著區分為B、B+及B++三等第,結果就會形成更大的競爭壓力,我認為這只是讓大多數國中生成為彼此的敵人,而無助於整體能力的提升。
但萬萬沒想到教育部的獎勵審查成績會在第一級之下,還區分出另外的等第,我實在是很難接受這樣的設計,因為,本來各社大在形同每年兩次評鑑的狀況下,已經耗費許多精力準備評鑑,實在沒有必要將評鑑成績弄得那麼的細,讓彼此之間成為高度競爭的對手,更何況每一所社大的條件與背景皆不相同,我實在不認為審查委員或評鑑委員有辦法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把社大區分得那麼的細,就像我們很難用考試成績去把學生區分為好與壞,但號稱具備或被期許高度公共性的社區大學,為何自甘於被區分得那麼細?還是因為有話語權的社大,因為已經列入前端,也就不在乎後端社大的感受呢?
社大不要忘掉與生俱來的「野性」,更不要被體制所圈限
離開社大一線後,感覺自己過去不夠勇敢,以及太過多的擔憂與不在意,導致許多被政府及學者不當對待的狀況重複且循環的發生中,不過,我真的很期待有更多社大應該要勇於反映實務上不可行的地方,而且也不要認為自己可行就是全部社大可行,畢竟許多社大自許「社大很野」,而這個「野」字,不但是要自己(社大)的反思,也是對整體(社大)的反思後,所應該呈現的行動力。
其實除了前面針對教育部獎勵審查的指標與表格內容外,社大這幾年逐漸被體制圈限,恐怕讓社大的「野」性逐漸消失,所有社大該有所警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