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思考一下「設計」這個詞的本質。當提到設計,是否在講述一種藝術,一種創意的表現?或許可以想像,設計就像是一名雕刻家,以大腦作為他的工具,塑造出美的形狀,給予實用性。設計師的工作,就像是將原本散落的思緒、概念,以及目標,透過技巧和創意,組合成統一、有趣、甚至令人驚豔的事物。
「設計」,有如建築師將磚塊積木轉化成宏偉的建築物,讓空間變得更有意義。這同時也有如畫家運用畫筆,將色彩融合在畫布上,創造出令人心靈共鳴的藝術品。而在商業領域,設計則扮演了一個關鍵的角色,它不僅僅是外表,更是與人們互動的橋樑。設計不僅追求美感,更追求功能,使得事物在形式和實用之間達到了一種平衡和不平衡的協調。
談論設計,就是在探討一種將創意、功能和美感融合的能力,一種把概念轉化成實體的魔法。從這個角度來看,設計是一種將想法幻想轉變為現實的能力,它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從家居到科技,無一不是設計的痕跡。因此,設計,或許可以被視為對世界的想像力和創造力的展現。
以上,都是設計公司會講的,其實沒那麼難,就只是設計人的職業而已,抓到客戶想要的感覺,然後加入設計師個人的想法,創造出業主滿意的作品,有點像是生小孩的概念,或者說像是水煮牛,要夠麻要夠辣,有菜也有肉,不老又爽口啊。
設計師就像是料理家,那麼剛好那麼恰如其分,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