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是我的聖地。有如駭客任務的連線座椅,只是駭客任務內的座椅登入到虛擬世界,而我的床讓我登出到真實世界。
說書人常說:「奇怪,躺到妳的床上就好想睡。」通常不需五分鐘,墜入甜甜夢鄉。
我:「當然啊,我花了那麼多時間養瞌睡蟲欸。」
我的睡眠時間大約 10 小時起跳。每次這樣講,說書人都嗆我:「妳是不是太小看自己了?」她戲稱我是伏打電池,又大顆、充電慢、放電快。
我還是堅持,大約 10-12 小時。
夢中的世界更為真實,我直覺如此。
在那裏沒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我夢到未來會發生的事(或者已同時發生了);在還沒認識一個人之前,就夢到我跟他於前世的關係(一切都還沒發生);在外婆確診罹癌之前,我已在夢中收到她安慰我說:「沒關係的,沒關係。」
醒著的時候,我時常有種在夢中的恍惚感,一種蒙了一層柔焦、好像在看某種螢幕畫面的出戲感,彈指一響,我便醒來。睡著的時候,我卻很少懷疑夢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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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從哪裡來的,想寫字的欲望。想把內在那些飄忽難以捕捉的無形,用頭腦的網一網撈盡(但有大量的漏網滑走),接著用我所能使用的有限字彙,一一比對,像超級比一比那樣,把最接近的意思(我盡力了),打成字。
我也不知道想寫的是什麼,或者說,什麼想被我打出來。但要確切說到底是什麼,我也不知道(並非有意繞口令)。彷彿眼前不見底的深潭,我卻拿著夜市裡的紙製小網。
人們(誰?)不斷強調練習的重要性,想熟練地透過文字表達,那就每天這麼做,做到可以無礙地把事情準確描述出來。我只能說,對我來說不是這樣的。
不管我寫下的看起來多麼具體,文字與我內在的那些游移的什麼,還是有距離。
翻開夏夏的《小物會》散文集,靈光一閃動:如果來寫一些小東西呢?目錄中只有一些名詞、少少的動詞。
先不讀書,而是以目錄列出物品的為題,等寫完之後,才閱讀夏夏的文字。
我想像的,並不像是每天運動/寫字,漸漸地鍛鍊出一些肌肉/寫字的能力,而比較像是愚公移山,或是以蠡測海,用小小的勺子,每天挖一點海水。儘管知道撈不完,可能永遠也撈不到那個什麼,但也無妨。
人生的徒然,並不會因為我做這件事,或增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