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探究管理的定義,本文先對相關定義進行整理。除了延續之前〈何謂管理?-管理即槓桿〉文章中所提,管理就是「藉由他人之力,來完成目標。」以及〈管理的目的〉文章中提到,《哈佛商業評論》策略類編輯瓊安.瑪格瑞塔(Joan Magretta)所言:「管理最先、也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創造價值。」
本篇文章再引用台灣管理教育的先驅者許士軍教授的定義:「管理是一種藉由群體合作來達到某種共同的任務和目標,亦即群策群力,以竟事功。」以及全球管理學暢銷教科書作者史蒂芬·羅賓斯(Stephen P. Robbins)的定義:「管理者有效地透過他人完成事物的功能程序,這些功能即為規劃、組織、領導、控制。」
根據以上的定義,我們將管理定義為:「一種功能程序,包括『規劃、組織、領導、控制』,藉由此程序,組織得以有效率地整合運用資源以產生綜效,進而達成目標、產生效能、創造價值。」(如圖1所示)
以上定義,隱藏著管理的本質。
1.管理是一種功能程序,包含「規劃、組織、領導、控制」。
2.管理者透過有效率地整合資源產生綜效(Synergy)。
3.管理者藉由「他人之力」達成目標,做有效能的事。
4.管理既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藝術。
5.管理存在於任何型態(營利vs.非營利)、規模(大vs.小)、層級(高階vs.低階)、機能(產、銷、人、發、財)的組織中 ,此乃「管理的普遍性」(Universality)。
以上這些本質,將在之後的文章中陸續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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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凱揚(台科大企管博士)、黃揚博(政大企管碩士、識商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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