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於自傳裡寫過一段故事:
那應當是個雨天。
小鎮商會會長的年輕女兒因病逝世,下葬後,即夜,屍體便給街上一個賣豆腐的年輕男子從墳裡挖了出來,揹到山洞裡同睡了三日。三日過後,男子將屍體送回墳墓去,因而為人察覺此事,賣豆腐的男子立時被押解到衙門,隨即就地正法。
臨刑前,男子的頭腦清楚,毫無糊塗,也不嚷嚷,更不叫罵,他沈默無聲地注視著自己受了傷的腳踝。沈從文問他:「腳是給誰打傷的?」男子搖搖頭,茫茫然地,驀地又似想起了件可笑乖謬之事般,他傻笑地輕聲說:「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家去,我也差點兒就滾到棺材裡。」沈從文聞言又問他:「你為什麼做這件事?」男子依然憨笑,不語,回望沈從文,彷彿將他當成個孩子,認定他不明白什麼是「愛的神情」,不再理會他。
未幾,男子輕聲地,喃喃吶吶地:「美得很,美得很。」
一旁的兵士見著了,吼著:「瘋子,我要殺了你,你怕不怕?」男子答道:「這有什麼可怕的?你怕死嗎?」兵士給反詰得惱羞了,恐嚇地:「癲狗肏,你不怕死嗎?我等等殺了你這癲子的頭。」
沈從文於故事的末段寫著:「那男子於是又柔弱的笑笑,便不作聲了。那微笑好像在說:『不知道誰是癲子。』我記得這個微笑,十餘年來在我印象中還異常明朗。」
年幼時讀著這段故事,腦海裡不斷地徘徊思想著。想著男子送女孩回去的時候,他的內心是什麼樣的風景?想著男子是以什麼樣的心情,決意從墳裡挖出屍體,揹到山洞中同睡?想著男子回望沈從文時的神情,他將沈從文當成了孩子,認定他不懂何謂是「愛的神情」。
想著他那無謂生死,也要與女子的屍首共度三日三夜的執著。
想著他喃喃地唸著:「美得很,美得很。」
這樣的執著是積累了多少的執念與思念才得以成就的,名之為愛的存在?
一個人怎會愛上另一個人?一段生命與另一段生命是因何而連結?連結之斷裂又從何而來?
蒲松齡於《聊齋》的<胭脂>裡寫及一段思念的句子:「所以念君者,為百年,不為一夕。」
語意是我之所以思念你,為的是百年的秦晉之好,不是為這一晚上的歡愉。
《聊齋》裡的故事多談狐、仙、鬼、妖,初讀到此段話,總不自覺地聯想起書裡的每一個角色。一般人總覺得狐仙鬼妖活上百年是易事,卻經常遺忘,他們修練成人,有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意念,一日,遇見某個凡人,動了情念,懂得思念與愛,擁抱思念與愛於世間活上百年、千年,這是多麼荒涼的事,而他必然明白,他所愛的人未能如他所活得那麼久長,他的思念與愛終有一日將渺無回音,屆時,孤寂之感,漫漫無盡。
於人而言,所謂百年,不過一生,然而,若一段思念能直至人的一生,亦已不只是思念,此中必也有著荒涼的孤寂之感,漫無盡頭。
如此思念一個人,需要的已不僅是愛或情感,已不僅是執著,更多的是無悔的信仰。
一生記得一個人,一生只念一個人,多麼難能可貴。
生命原就是一場記憶,若一個人心底曾留存對另一個人的記憶,已不枉此生。
楚影的詩寫的即是生命之記憶,亦是記憶之罪業。
愛乃情感之罪,情感乃生命之罪,生命乃記憶之罪,記憶乃心之罪,與罪同生共死的即是罪之救贖。
情愛之信仰,記憶之罪業,思念之救贖,唯楚影懂得。
他懂得每個人都曾是愛的癲子,受記憶與思念之罪的折磨。
他懂得唯有情愛得以救贖情愛,唯有記憶得以救贖記憶,唯有思念得以救贖思念,唯有罪得以救贖罪。
楚影懂得生命與情愛的幽微婉轉而不可言之,並以此細細織就思念的字句,以字句縫補記憶的碎片,於將忘而未忘之時,於絕望與希望的暗處,於思念與思念的纏鬥之間,他以詩文建構並於其中埋藏罪之救贖。
救贖裡,似乎曾有一個人,溫柔婉轉,在最深最深密之處緊緊鉤著誰的心,那個誰,動一動就會痛,痛起來,年輕的時候就會哭泣,當時的我們仍不知道愛,但可以想像,愛必然是這樣的了,好端端一個人,內裡鉤著千迴萬轉、刺痛的溫柔。(註)
於他的詩裡,你彷彿能清晰地聽見,聽見於你生命深處縈繞的低微呼喚,如賣豆腐男子臨刑前喃喃吶吶的那句:「美得很,美得很。」
註:引自黃碧雲《無愛記》
(本文為楚影《我用日子記得你》之推薦序,啟明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