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放狗,搬出一紙盒,取出便袋便出街了。到了外面忽然想起:糟糕紙盒未收妥,等一下一定成為貓貓的新「玩具」。
果不其然:進門發現長方體的紙盒橫躺沙發上,盒裡的便袋全特麼的攤在旁邊或地板上,被貓貓扒拉出來了。
這兩隻小仆街,當著你的面不敢造次,可等你一離開,立刻成為「破壞王」。
昨天早上外出回家,發現桌上的豆漿全潑撒在地上,鍋子鍋蓋也分別躲在角落裡。好明顯他們跳上餐桌,見沒人就把豆漿拱下桌子。我怒瞪貓貓:「又是你們倆幹的好事!」小傢伙嚇得躲起來了。
這還算好的,以前是等你離開才造反,如今升級了,竟然敢在眼皮底下肆無忌憚做壞事。
享用早餐前,閉目感恩禱告,期間突然聽到「啪噠啪噠」的飲水聲,初時還以為狗狗在喝水,睜開眼睛嚇我一跳:也不知哪隻該死的貓貓居然在我眼皮底下偷喝牛奶!
小貓見我怒不可遏,火速從桌上逃竄,混亂中看不清楚是誰。兩隻貓貓依偎在一起,令我無法判斷剛才是誰作案。
根據普通法「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既然無法判定是哪一隻貓貓「犯案」,那也只能宣告「撤銷起訴」。
沒有好氣,端起大碗「咕嚕咕嚕」把牛奶喝完,吞嚥最後一啖時,突然醒起小畜生的嘴和脷曾舔過屁股!
顧不得那麼多了,誰叫我們成為「命運共同體」的?
端出小碗,重倒一點牛奶遞給他們,只見貓貓聞一下後,便豎起尾巴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