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王安石的文風及特長,課本的「學習重點」是這麼形容的:「王安石為唐宋八大家中政治地位最高者,其散文以文字簡練、結構謹嚴、議論深刻著稱。」我不否認上述的評價,他的文風及特長確實如此!只是論述嚴謹、思考深刻的王安石似乎也有「失手」的時候……王安石的〈傷仲永〉有不合常理的地方!不知道大家在備課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在此,我先賣個關子!把課文與白話翻譯PO出來,給大家一個動動腦的機會!
王安石〈傷仲永〉的全文 (白話翻譯引用龍騰版高職課本)
金谿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金谿人方仲永,世代務農。仲永五歲前,從未接觸過書寫的工具,有一天,忽然哭著索求。父親覺得驚異,就近向鄰居借來給他;仲永當場寫下四句詩,並且題上詩的題目。詩的內容以奉養父母、團結宗族為主旨,傳給全鄉具有才識的人鑑定觀賞。從此以後,只要指定一樣事物要他作詩,仲永便下筆寫詩,立刻完成,而且既具有文采,詩的內容也富有道理。縣人視為奇才,漸漸以賓客之禮來接待仲永的父親;有些人還拿錢財來求取仲永詩作。方父認為有利可圖,於是天天強拉著仲永四處拜訪縣人,不讓仲永學習。)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我在很久以前就聽說仲永的事蹟,明道年間,跟隨先父返鄉,在舅舅家見到了仲永,當時仲永已經十二、三歲了。請他作詩,已經和先前的名聲不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返回家鄉,再到舅舅家,問起仲永,舅舅說:「已經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分別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王子說:「仲永的通曉了悟,得自於先天的稟賦。他的天賦,勝過一般有才能的人太多了;最後卻成為普通人,那是因為他後天學習不足的關係。仲永秉承的天賦,如此賢能,只因為沒有好好接受後天的教育,尚且成為普通人;一般人沒有天分,本來就是普通人,如果又不好好接受教育,能成為普通人嗎?)
王安石的〈傷仲永〉不合常理的地方,在於……
看倌們,您們有沒有發現?
方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五歲前,從未接觸過書寫的工具),某天竟然能拿毛筆書寫,而且所寫的字竟然能被人們清楚辨識。這不是不合常理嗎?
不識字的方仲永做出一首押韻的五言或七言古詩,這是可能的!如果親朋好友常唸竹枝詞或是粗淺的詩歌(例如:民間通行的勸世詩歌)給仲永聽,或教仲永唸古詩與對聯,並告訴他簡單的押韻規則、字數限制,甚至三不五時考考對方有無記住,確實會培養出方仲永的做詩能力。
問題在於「書寫」這項能力不可能憑空出現,也不可能不經過反覆練習就能寫出讓眾人清楚辨識的文字。毛筆的握筆姿勢、書寫時的運筆動作、每個漢字的筆劃、文字的排列順序,以及文字與語詞的對應等等,每個環節都必須花費時間練習,天才與常人的差別恐怕只在時間的多少。方仲永這種情況99.9%是不會出現的,而且放眼古今中外的天才兒童案例,似乎沒有相同或相近的例子。
所以,我懷疑王安石如果不是誤信方父渲染的事跡,就是王安石渲染了方仲永的天才事跡(疑?他是不怕方仲永看到嗎?),來強化文章的效果,而且突顯「後天教育」及「個人努力」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