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慣性,遇到讓自己討厭的人或環境,會感到很憤怒但會想征服或挑戰,沒有達到自己設定的目標之前,我很難甘願離開,我猜可能是對自我價值的不耐和質疑,是一種「我怎麼可能做不到?」
然而,遇到很喜歡的人或事,我卻往往沒有這種韌性,「很喜歡」的這種感覺,對我來說不科學、不理性,代表著容易迷失方寸、失去掌控,進而讓我會一直不安的想要離開。
大概是擔心曝露太多真實的自己,怕交出了心卻再度被棄之不顧,所以我會下意識的別過頭,不願去看那喜歡裡都是些什麼,再更強烈的作法基本上都是否認感受和直接一走了之。
也許我潛意識裡,從小在比較特別的成長環境中因為一些情境被灌輸了,如果是很喜歡的人或事,不保持冷靜、理性和一定的空間與時間距離,結果可能是完全失去這段關係。
因為害怕失去,所以我的愛必須要張弛有度,然而也因此,不知道在幾歲,我就學會了不哭不鬧不吵、克制撒嬌、克制任性、克制全然的去愛,只因我被告知必須這麼做才不會傷害大人們的感受、我才能繼續有可能存活和擁有愛。
日子久了,這麼做成了理所當然的反射動作,而這樣到底是為了保護他人還是我自己,可能連我自己也分不清楚了。
在那往後的日子裡,我長年有意無意的,保持著對最喜歡、最在乎的人的安全距離。因為我潛意識裡深刻的信念告訴我,只有保持距離,這份關係才可能可長可久的維持下去,我才能保有這段關係,我才能一直擁有這份愛。
潛意識裡總是反覆的對自己訴說著,「哎呀,我(可能)沒那麼愛你」轉過頭,我的情緒就會快速抽離的轉換,我就感覺我沒事了,我沒有你也好好的呀,然後我再告訴自己,這本來就是人生必然也必要的孤獨,對吧?
週而復始的,我就這樣活到了現在、此刻、這個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