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stave Le Bon 《烏合之眾》摘要

2019/11/0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Psychologie des Foules》
Gustave Le Bon
1895
王志弘設計的封面,把字型學運用的淋漓盡致
一個人一旦進入群體之中,原本自覺的個性變逐漸消失,群體的思想將會取得主導地位。
群體(crowd)一般定義:個體聚集體。心理群體:這群人的觀念和想法趨於一致,他們自覺的個性逐漸消失。
群體心理 - 群體同一律
群體一般特徵 - 受人擺布的玩偶,明顯的平庸,個體在群體中去個性化 (責任感消失),這現象還會傳染。
群體態度是衝動、善變且暴躁,容易被暗示性與輕信 (徘迴在無意識邊緣),同時態度誇張與偏狹、專橫與保守。群體道德則常常是矛盾的共同體。
群體的觀念:基本概念 - 極少更新 ,代代相傳 – 行為動機,群體推理能力:沒有辨別是非的弱智,群體想像力:天才的想像力成為了他們受制於人的弱點。
群體信仰的宗教形式偏執與狂熱勢群體信仰:盲目是群體的稟性。
影響群體的意見和信念的間接因素:使群體接受某種信念後,就對其他信念具有絕對排斥性。影響群體的意見直接因素:形象、話語和措辭;幻覺:群體更喜歡幻覺而不是真理;經驗:經驗能夠使必要的真理在群眾心中生根;理性。
群體領袖是貪圖個人利益的巧言的實踐家,其說服手段有斷言;重複;傳染;聲望。
群體分類
A異質群體
  1. 無身分、無名位群體 (街頭群體)
  2. 有身分、有名位群體 (陪審團、議會)
B同質群體
  1. 派別群體(政治、宗教)
  2. 身分群體(軍人、僧侶及工人)
  3. 階級群體 (布爾喬亞、農民階級)
舉例四種群體
  1. 犯罪群體:犯罪群體的一般特徵與我們在所有群體看到的特徵並無不同:易受輕信、易變,把良好或惡劣的感情加以誇大,表現出某種道德。如無意識的行兇者、瘋狂的大屠殺。
  2. 刑事陪審團:陪審團是異質性群體一個極好的例子。陪審團也會表現出易受暗示和缺乏推理能力的特點。當它處在群眾領袖的影響之下時,也主要受無意識情緒的支配。
  3. 選民群體:在群體特有的特徵中,選民群體表現出極少的推理能力,他們沒有批判精神,輕信、易怒並且頭腦簡單。此外,從他們的決定中也可以找到群眾領袖的影響,和我們列舉過得那些因素—斷言、重複和傳染—的作用。
  4. 議會群體:在議會中也可以看到群體的一般特徵:頭腦簡單、多變、易受暗示、誇大感情以及少數領袖人物的主導作用。
《烏合之眾》的論點沒有詳細的實證,但Robert Merton指出《烏合之眾》有著三個開創性的價值
  1. 他指出「群體社會」即將到來,執政者會反過來聽從主流民意來施政。
  2. 群體當道,平庸和低俗的文化會成為最有價值的文化。
  3. 群體會成為歷史發展中無可替代的主要推動者。
《烏合之眾》在中國有多種版本,令人瞠目結舌,這是為什麼呢?
參考書目
Le Bon, Gustave著,周婷譯,《烏合之眾:為什麼「我們」會變得瘋狂、盲目、衝動?讓你看透群眾心理的第一書》,臺北:臉譜出版,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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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頭書要少,心頭書要多。 Anthony Giddens: Polish! Polish! P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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