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系列要把政治的最基本,信任圈的概念做一點解釋。信任要長時間培養,所以常見的是多年好友、老同學、老同事等等,用人唯賢在現實中不會成立,一定是先用人唯親,原因無他,一次背叛的傷害遠遠超過多年合作的利益。
利益,到底要怎樣去劃定?這麼說好了,通常利益分為直接跟間接兩種,實質的跟感受兩類。直接利益指的就是現金、職缺、權力,間接的泛指門口捷運站、巷口新公園等。實質利益屬於看得到的,像是一座古蹟與其帶來的周邊效應,感受的利益往往說的是你覺得這個古蹟很美麗很值得保存等等。
利益間的交織與衝突
一個團體訴求公利,讀者可以先做點簡單劃分,再去探討可行性會好一些,不然很容易陷入同溫層效應,例如你覺得保留古蹟很好,但擁有古蹟的人可不覺得。
理論上,我們可以把兩個人的利益做成像上圖的連結,讀者很快就能理解,某些利益具有共同感,就能找到共通點,以及說服彼此的方法。但現實上,這種直接跟間接利益的大小往往沒有一樣,會跟雙方對利益認知的不同有很大的差異,我們可以舉最常見的古蹟保存當個例子。
對古蹟擁有者來說,若目前法規對他不利,舉凡保存、維護等都要自己出錢,而任何有關於活化的辦法都花費甚多,對他而言就沒有太大誘因維持,而所謂的間接利益對他而言太過虛幻。而想要保護古蹟者,他不需要負擔這些成本,古蹟保留對他的間接利益,也就是心情上的愉悅度很高,自然會有出一張嘴的保留意願,直接利益更可能是透過成立古蹟保護組織,拿到一些文化保護的捐款。
讀者可能會問,難道每件事情都要精算利益才能做嗎?是的,我們是民主國家,理論上每個國民地位都平等,你沒有道理去搶奪其他人的財物。如果因為人家老家是古蹟,就必須要人家無償捐出,還得自籌維修費,這跟搶劫他有何差別?
傳統上,遇到這種利益問題,依照理論是要補貼其損失,如下圖中的概念:
這種補貼,通常針對的是立即的損失,例如工廠蓋好後一定有空氣汙染,運煤車跑來跑去地上要清潔。有些可以依靠政府處理,例如加派清潔與灑水車,但空汙跟工廠降低房地產價值,就得要精算成本。一般來說是透過協調會,取得當地民眾的同意,總之民主社會,你不能說算他們倒楣,反正電廠不在我家旁邊就好,但卻享有用電便利跟更低的電費。
公共政策,不能規避「這對誰有利」的問題
換作古蹟的意思就是,當你要求古蹟擁有者維護古蹟,而不是選擇拆掉蓋大樓,就必須提供他的損失。倘若此處沒有改建的問題,就是補貼他維護古蹟的成本,而不是用「擁有者可以活化古蹟後收費」的理由,不予任何補償。更麻煩的是,若古蹟在市中心,保存與活化後每月淨利5萬,但拆掉改成建地出售直接獲利1億,這筆帳要怎麼算?
很難算,但不是用一句「你本來就該保存」就算了,然後所有成本都要擁有者出,這當然會增加莫名其妙自燃的機率。無形資產不是不能算帳,若支持保留市區內古蹟的人,覺得這項文化財價值數十億計,那就花1億跟擁有者購買,再編列預算想辦法保存與活化,才是最有效的辦法。
筆者的意思是,沒有不能算的價值,當你把一個意識形態、物品、文化標上無價,等同沒有價值。這不僅在公共政策上無法理性討論,而且規避掉對誰有利的問題,有人很在乎文化,有人並不在乎,民主國家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若成立,憑什麼在乎文化的人,意見要比不在乎的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