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提到人總是渴望受人喜愛的,亞當・斯密說「人類不僅天生渴望受人喜愛,也渴望自己是可愛的。」但是現在很多人會表現出不在乎其他人想法的樣子,就像一股潮流一樣,不過那通常只是惺惺作態,有點類似啟動自我保護機制,因為怕自己受傷,所以在身體周遭築了一道牆,假裝自己什麼都聽不到、看不見。
通常會表現出不在乎其他人想法的人,其實就是最希望獲得別人認同的人,所以現在很多心靈雞湯文常常訴諸不要理會別人想法、不要理會他人怎麼說,只要做自己就好,其實是違反人性的。不論如何,人,天生就是渴望受人喜愛,斯密還說:「人類的快樂主要來自察覺自己「被熱愛」。
受人喜愛可以說是成為一名「可愛」之人的必然結果,那何謂可愛?它的意思是說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在他人眼中是正直、誠實的,而且擁有良好的節操;我們希望以誠實的方式贏得他人敬重、讚美、關注及獲得美名;我們希望自己真心的受人喜愛,斯密表示我們在乎自己的聲望,也就是別人怎麼看我們。—而且我們更在乎自己能以誠實的方式贏得那樣的聲望,換言之,我們不希望自己浪得虛名。
亞當・斯密的原文是這樣的
一個人不僅天生渴望被人喜愛,也渴望變成可愛的人;換言之,他希望變成理所當人被喜愛的對象。它不僅天生害怕受人憎恨,而且害怕成為可恨的人;換言之,他害怕成為理所當然被憎恨的對象。它不僅渴望被讚賞,而且渴望自己真正值得讚賞;換言之,他希望自己就算實際上沒有獲得旁人讚賞,但卻是一個理應受到讚賞的對象。他不僅害怕被責備,更怕成為應該被責備的對象;換言之,他害怕成為那種雖然無人責備,但實際卻又是理應被責備的對象。
總之,如果我們行事端正、高尚、無可責難、慷慨和和善,並且以誠實的方式得到其他人的讚賞,那我們就能得到真正的快樂。
快樂的泉源,就是當一個可愛的人。
受人喜愛有兩種管道,一種是財富與名氣,另外一種是透過智慧與美德,而斯密勸戒我們選擇第二種,成為一名可愛的人。大家都喜歡有錢的人、有名的人,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如果一位政商名媛跟你去同一家餐廳吃飯你會很開心,如果有一位偶像明星穿跟你一樣的衣服,你也會樂不可支,他們有做了什麼嗎?沒有,但是這是財富與名氣帶來的效應,我們的心永遠會看著那些名與利。
那什麼是可愛?什麼是美德呢?斯密有兩個答案,其中一個最低限度標準就是「(行為的)合宜性」(propriety)。所謂的行為合宜性,就是要把自己的反應調整到和周遭的人一致。
舉例來說,你的一位好朋友最近失戀了,他非常難過的想找你哭訴,如果你表現的非常不以為然,那他會很生氣,認為你怎麼表現的漠不關心的樣子,自己一定是找錯了人。人與人之間的感想落差越大,就越不認可對方的反應,認為對方的反應不適當,但每個人都還是偏好有共同的感想,偏好能和諧相處,不喜歡彼此不和諧。斯密所謂的「和諧」就是我將我的狀態調整到與你一致,或是你將你的反應調整到和我一致。
就像合唱一樣,有人音調太高就降低一些,有人聲音太小就大聲一些,直到彼此之間達到一個和諧的狀態,人之間的相處就是一直在尋找這種和諧的狀態。如果對方能把痛苦頻率調到跟我越相近,越能減輕我的悲傷,我會感覺你真的幫我消除了一部分的悲傷。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傾向跟熟識的朋友、家人訴苦,而不會跟陌生人訴苦,因為陌生人較難揣摩你悲傷地程度。雖然旁人不可能把感受調整成一致,但是,旁觀者不盡然非得產生完全一致的感受,才能讓受苦的人感到安慰,彼此調和就已經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及要求了。
美德的要求
改變社會聽起來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需要我們額外花費心力的事,很多人會去做一些額外的工作,例如當志工、捐款、淨灘等等...,其認為為一個更大的目標或是組織做一些無私的事非常有意義,但付出那些經歷與時間所得到的報酬有時候只是抽象的滿足感而已。斯密認為更簡單的是,藉由社會中每一個人不同的決定,自然而然決定什麼是適當的、不適當的、具有美德的、不具美德的,沒有人決定或是計畫以自己的行動改善世界,我們全是在沒有思考的情況下,達到這個效果。我們希望成為可愛的人,而在追求這個目標的過程中,漸漸形成這些社會規範。
因此不酒駕成為社會共識,不種族歧視、不職場霸凌成為社會共識,當我們表現良好會受到讚賞,當我們表現不好會受到責難而覺得恥辱與丟臉。以投票而言,如果你覺得你的一票不會影響結果而不去投票,並因此相信不投票是可以接受的,那你就不是很有道德,因為自己的行為雖然渺小,卻會產生外溢效益,我們不僅要了解這個道理還要根據這個道理行動。 只要我們做好份內的事,希望自己也能成為可愛的人,這個社會就能因為你而變得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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