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內容
其實翁立友這種事,我小六就經歷過了

2021/02/1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誰才是被害者?
我想,無論是當時的我,或者現在翁立友的處理方式,都太過情緒化。
其實,只要誠懇且冷靜的向對方說,如果有造成妳的困擾我道歉,但我真的不是有意為之,我不是故意要對他人造成騷擾行為,或許,是我表達友善的方式不太好,很抱歉。我想大多數面對這樣告白的時候,對方應該稍微能夠體諒吧,如果真不行也別往心裡去了,一樣米養百樣人,別人的傷不用往自己身上扛。

發生這種事,如果不是當事者對當事者溝通解決,而選擇公諸於世,我想真相是什麼,通常會變得模糊凌亂,而且,究竟是誰在刷誰的存在感,也很難確定。這種公共炎上事件,我常常認為他們(不管是誰)都只是在搏版面,我已經不太相信所謂公眾人物有真性情,大概譁眾(賺流量)居多吧,對此我也不想多下評論。

(在鏡頭前面誰還能攤開真心?何況本來就帶著面具在過生活)

只能希望這個社會多溝通,理解,尊重,包容,多點愛吧。

原文敬請訂閱vocus premium閱讀。其實寫下這種揭自己瘡疤的字時,內心還是不住會微微地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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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還有直行作業簿時代就開始製造黏膩濡濕的字。歪斜自動筆跡滑出不怎麼正直的情慾。就和男孩第一次自慰一樣顫顫巍巍,即使不信神也大多感到油然罪惡。這是社會道德對野性慾望下的緊箍咒。人雖有靈,仍拖著一具肉體。但性慾並不可恥。我們只需要用對的方式來抒發,例如,閱讀情慾。
Justin和阿凱的雜文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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