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26】孩子的四種不當行為,來自缺乏歸屬感和價值感 fr.《羅寶鴻的安定教養學》

2021/03/0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Hi this is Allee,今天想繼續筆記《羅寶鴻的安定教養學》書中,關於孩子的偏差行為。
我在老大未滿一歲時便接觸了羅寶鴻老師的第一本書《教孩子學規矩一點也不難》,也曾經參加了羅寶鴻老師的講座,自此成為羅寶鴻老師的粉絲。
但隨著孩子越來越大,管教一事卻沒有一點也不難。
尤其當孩子做了我們非預期中的事情,無論是以行為(我家老二時值用行為挑戰父母的階段),或是語言(老大現在是這個階段)和大人發生衝突時,在雙方都有情緒之下,如何溫柔且堅定地正穩立場,而不被高漲的情緒牽引,我覺得是這幾年來我深切體認到自己的不足之處。
四種孩子的偏差行為,都來自缺乏歸屬感和價值感。
孩子的偏差行為可以分成四種:過度尋求專注、權力鬥爭、報復及自暴自棄。
我家老大不意外地有前面兩項。意外地,在一次親子衝突中我也有了第三項的舉措。慶幸的是(?)我們彼此都還沒有自暴自棄的行為。
雖然這四種行為不存在於階段地的進展,但我還是覺得自暴自棄應該是最為消極的階段了。
過度尋求專注及權力鬥爭在我家老大現階段(三~四歲)非常明顯。而書中建議改善這些偏差行為的最佳時間點是六歲以前,六歲以後或許會不明顯,有一個專有名詞為「蛹期」,但在青春期時會爆發出來。
如同引言所說,改善孩子的偏差行為,便是讓他們找回「歸屬感」及「價值感」。

阿德勒正向教養的四大目標:保有孩子的歸屬感及價值感、有長期效果、養成孩子的正向人格、和善且堅定的態度

所有的偏差行為都是為了喚起父母的注意力,而當父母用指責、命令、打罵、威脅的方式應對,只會加深負面能量的運作,無法喚起正向循環。
孩子對父母的愛是廣大而深厚,我認為甚至比父母所給予孩子的愛還要多。
我不曾對孩子說過:「你再不聽話,媽媽就不愛你了」。因為我知道,我敢說出這句話,是因為我相信「孩子是愛我的」,而且他也害怕著我不愛他。
如果我說出了這句話,我覺得自己是利用了孩子的愛,有恃無恐地威脅他。
使用愛的語言,作愛的生產者,是我對自己的期許。
在各種親子衝突中,最難的是大人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口出惡言很容易,我們比孩子懂得更多傷人的話語。暴力行為也很容易,面對學齡前的孩子,無論我們是否是瘦弱的媽媽,也比孩子來得有身材優勢。但如果今天我們說出口的話、作出的行為,不會對另一個成年人作,就不應該對我們的孩子作。
孩子給我的挑戰,我相信是一種歷練。從前,我並不相信「人性本善」,而是相信「人性本惡」。但當有了自己的孩子,看著小嬰兒慢慢長大,我漸漸有了不同的體悟。
我相信孩子本性良善,因為他們如同白紙,他們的行為無關對錯,只是純粹的好奇與探索,包含與人的應對。
我也相信孩子需要教養,但如果他們並非出於惡意地做了某件事情,我們為何要給予他超乎程度的處罰?讓他們自行體驗行為不如預期的後果,也是一種懲罰;不是只有打罵才是。
我是Allee,用寫作記錄生活和成長。關於親子育兒,如果您也有所感觸,歡迎留言或分享我的文章,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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