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的真實性質 - 獻給真正有過疑問的基督徒

2021/06/13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為什麼耶穌在整本聖經裡隻字未提『耶和華』,而稱神為『天上的父』?

這是已知最古老的耶穌肖像之一,可以追溯到大約1500年前。希望這張圖能提醒西方的基督徒:耶穌是中東人而不是西方人。西方還沒有產生過世界性的宗教。
『聖經』非常清楚地表明,名為『耶和華』的存在選擇『以色列』人作為『祂的』選民。由於耶和華只是專屬於『以色列』的 『民族性的神』,因而祂與其他國家或種族的人,牽扯不上關係;非以色列人想要與祂有任何關係,似乎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基督徒跟祂更是沒有關係:對於耶和華的律法和誡命,可以看到耶穌比任何人都更加的批評和反抗。福音書中充滿了這樣的例子。
很明顯的,耶穌所說的『慈愛的天父 』與舊約中『嫉妒的、復仇的、憤怒的神』(耶和華)不是同一個神。耶穌在《約翰福音》第8章,與法利賽人的爭論地話中似乎提出了這種區別。(法利賽人是猶太教的一個顯赫的派別,全心全意地侍奉耶和華。)
v38 — 『我所說的是在我 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看見的。』
v40 — 『我將在 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是亞伯拉罕沒做過的事。』(沒做過的事指的是『亞伯拉罕沒有想要殺我』,或是指『亞伯拉罕沒有從父那裡聽見真理並告訴你們。』)
v41 —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對他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有一位 父,就是 神。』
v42 — 『倘若 神是你們的 父,你們就必愛我;』
v44 —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魔鬼父,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一開始就是殺人的 ( 見《舊約》前幾頁,就有許多歸因於耶和華報復性、任性、費解的死亡),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儘管仍然有許多鍥而不捨的虔誠基督徒,徒勞地、無知地試圖否認這一點;但事實是,絕大多數的早期基督徒,不相信耶穌是耶和華的任何代表。
首先,那個氣勢洶洶、並咆哮著命令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嬰孩、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撒母耳記上15:3)怎麼可能會是那位啟發耶穌,在登山寶訓發表那美麗而振奮人心的教誨的那個神呢?
奧菲特諾斯底派的基督徒,堅持認為耶和華是 『次級存在』,並完全拒絕《舊約》。他們的理由是《舊約》是這種次級存在的產物。馬吉安主教(公元85–160年)堅持認為,猶太教的耶和華神 『與派遣耶穌來揭示神聖的真理,傳揚喜訊,給所有人帶來和解和救贖的神完全不同。』馬吉安主教教導說,耶穌的使命和意圖是要擺脫耶和華,他說耶和華 『與耶穌基督的神與父相對立,就像物質與精神,不潔與純潔一樣。』見布拉瓦茨基的《伊希斯啟示錄》第二卷。
巴西里得(Basilides)(公元117–138年)持有大致相同的觀點,他被稱為是使徒馬太和葛勞可斯(Glaucus)的弟子,後者曾是使徒彼得的弟子。
事實上,在舊約時代,也不是所有猶太人都是耶和華的支持者。他們中間有兩個不同的思想流派 — 伊羅興派和耶和華派。他們之間經常發生沖突,這種對立通常是由耶和華信徒發起的。如果細想耶和華作為戰爭之神的名聲,這並不奇怪。
新舊約這兩部分的經文,後來被基督教會的某些早期神父完全地、有目的地混合在一起,以達到他們自己的目的。
那位以色列嫉妒、憤怒、復仇的神,哪一點與耶穌所佈道的那不可知神性、仁慈的神 — 他在天上的父,也是全人類的父 — 相似呢?只有這位天父是靈性和純潔的神,把他與次級、反覆無常的西奈山的神相比是一種錯誤。耶穌有念過耶和華的名字?…從來沒有!
當他在山上寶訓時 — 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裡,一個極大的界線被他劃下了;這條界線將他的神,與那位在另一座山 — 西奈山上發號施令的神之間切割開來了。耶穌的話語是明確的;它不僅意味著叛逆,而且是對摩西的『主神』的蔑視。他告訴我們:

『 你們曾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只是我告訴你們:「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要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你們曾聽見有話說( 由西奈山上的神說):「你當愛你的鄰居,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咒詛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恨你們的,要待他們好,淩辱你們、逼迫你們的,要為他們禱告。」(馬太福音第五章)』
如果摩西的『神』是唯一的活神,而耶穌是他的獨生子,如何解釋後者叛逆的語言?他毫不猶豫、毫無保留地掃除了猶太教的報復法,代之以慈善和克己的法律。如果舊約是神聖的天啟,那麽新約是什麼?我們是否需要相信和崇拜一個每隔幾百年就自相矛盾的神?是摩西是受了神的啟發,還是耶穌不是神的兒子?…… 馬吉安主教問道,『一個神怎麽能違背他自己的誡命?他怎麽能一貫地禁止偶像和圖像崇拜,但還讓摩西設立銅蛇呢?如何吩咐:『你不可偷盜』,然後命令以色列人掠奪埃及人的金銀?』- 摘自《揭開伊希斯的面紗》第二卷第三章
讀過《舊約》的人無疑會記得,在上面提到的事件中,耶和華命令他的選民 - 以色列人,首先殺死埃及人,然後再從他們的屍體上,搶走所有的金銀和珍貴的珠寶。這是一個什麽樣的『神』?如今人們常說,世界上所有不同宗教的神都是指同一個。神智學認為,所有的宗教在其奧秘的本質上都是一樣的,並不同意耶和華可以用任何方式,被解釋、或暗示為神愛完美統一的代表。
耶和華不過是一個私人部落的神,他與其他國家的神作戰,並不斷吹噓自己比其他人高明……這個神不僅是戰爭、謀殺、暴力和掠奪的神,而且還具有巨大的傲慢、自誇和驕傲……很難說是神聖的品質!舊約聖經也記錄,他如何要求不斷地用血祭來安撫他。對血祭的要求,是衡量一個靈體真實性質、以及地位的不變標準,因為沒有任何值得尊重或崇拜的存在,會提出這樣殘暴和可怕的要求。顯然的,耶和華忘記了他曾指示摩西,向以色列人宣布的 『你不可殺人』的明確戒律;他更樂於看到任何數量的動物,甚至是人被作為血祭而殺死。
正如一位神學研究者曾經寫道:
『如果基督教徒能夠撇開這些原始的猶太概念,並在提到神時,採用他們創始人(耶穌)的教義 — 他總是把神稱為天上的父 — 那麽教會的許多麻煩就可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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