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g一年談駱以軍《明朝》與其相關──當「駱以軍」成為文化品牌

2021/07/28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駱以軍《明朝》在鏡文學有意推廣之下,成為當時眾所矚目的新作。然,出版之後風波不斷。朱宥勳在2019年11月的《聯合文學》發表書評〈「投降」是文明的最終形式嗎──讀駱以軍《明朝》〉,認為《明朝》挪用《三體》的概念,是「囡仔穿大人衫──無合軀」,在科幻小說的基礎架構上便輸人一截,既無法展現「科幻小說」所具備的創意,也無法表現駱以軍的文字能力。
談到創意或文學的開展,無論是小說《降生十二星座》或詩集《棄的故事》,天空舞動的春麗、和真實交錯的電玩、燒信件的女郵差、詩人F的蠟筆畫……,早就展現駱以軍的文采和奇思妙想。擁有天馬行空想像與創意的駱以軍竟然挪用他人的概念,導致朱宥勳認為駱以軍的第一層投降──駱以軍限制了駱以軍的文字和想法。
  朱宥勳第二層認為AI設定得不合理,進而檢討駱以軍的寫作意圖,批評《明朝》對「明朝」近乎吹捧的描寫,質疑「小說的任務難道只剩下歌頌帝國?」朱宥勳對《明朝》中不斷出現百科全書式的「中國」─文化、古董、字畫等加以批判。朱宥勳在書評末,甚至為《明朝》下指導棋,指出《明朝》挪用《三體》最後0.5層的現實投射,只看見「明朝」的怪與變態,而沒看見「現實」如二二八事件、還願被下架的怪與變態。
此處無意替駱以軍開脫,在《明朝》確實展現寫作時名為「明朝」的界線,但同時也得看見朱對「台灣」和「文學」(或許說台灣文學)的想像與狹隘,硬是將中國和台灣對立並拉入書評之中,再以此為基準批判作家的寫作意圖和政治不正確。或許被不少論述賦予外省標籤的駱以軍有意避開當代與本土的問題,但以作家未竟之言畫靶射箭,只顯示針對「中國」評論的膝跳式反應:沒寫台灣扣分、有提白色恐怖但二二八沒寫夠篇幅扣分。
朱宥勳給了《明朝》投降、眷戀昨日(明朝/中國)的評價,引起駱以軍的不滿,更何況,《明朝》的問題並非作者欠缺台灣意識或現實連結,是那些朱宥勳在臉書分享時自己說的「急就章」的部份。(至於朱宥勳回應陳栢青評論及之後的部份,暫且不提,畢竟第二篇評論之後就彷彿在替說錯話圓場,讓戰場拉抬至政治和文學之間的標準與互動關係,變成另一層問題)
《明朝》的問題切實不在於「政治意識」,而是那些堆疊起來、雜亂無章,甚至可以說是「隨意」而就(不是那種稱讚的隨意而就)的文字──《明朝》可以說基本由大量介紹性、維基百科式的文字鋪墊而成。不知道駱以軍是否刻意讓《明朝》像機器人那樣:「是的,它不像一個說書人在說故事,而是一台接受複雜學習指令的功能機,在吐出列印成品那樣報告著」(頁42),如果是的話,就只能說駱以軍在進行新的寫作實驗(羅蘭巴特早被車撞死了),但現在顯然不是,尤其近日駱以軍自爆《明朝》中放了小說課學生段落。
駱以軍2020年3月26日在臉書發文,用自溺而瑣碎(如同小說一般)的語言,提及自己狀態奇差,「帶著靈魂的高燒」,順待一提自己放入《明朝》的故事也要出書,大家可不要以為〈火車做夢〉收錄在《女神自助餐》是抄襲或剽竊!駱以軍此文一出,平靜三個月的文壇又掀起軒然大波,開始討論《明朝》算不算剽竊(抄襲)。
在駱以軍刪文、關閉社群網站後五天,〈火車做夢〉作者劉芷妤於2020年3月31日在臉書發佈了一篇極為精采的文章(也許可以說「私小說」?畢竟人家是「自己寫自己的故事」),明白地說,駱以軍作品《明朝》用了自己在小說課的故事,與律師討論後認為確實是抄襲,但駱以軍是大作家,《明朝》又比自己的小說早出版,被說抄襲的極有可能是劉芷妤自己……
於是時間軸便清楚了,駱以軍的自爆其實是劉芷妤方要求的聲明,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這篇聲明是如此的「夢囈」。
天啊,駱以軍剽竊!在華語文壇佔據一席之地的駱以軍竟然剽竊小說課學生的故事。若依照學生的說法,《明朝》中還有可能抄襲其他作品,令人想起永邦抄襲鳥之詩、葉永青抄襲Christian Silvain;江孟芝讓花豹有了「石虎」的新名字;谷阿莫堅持「二次創作」。(謝謝人3 x steal3時常整理抄襲記錄,也別忘記人二還是很愛「致敬」)
於是《明朝》的問題確實不在於「政治意識」,而有更需要探討的問題:「《明朝》到底想要建構一個什麼樣的書寫?」
《明朝》的「政治意識」確實可以討論,作品中持續使用大量中國文化符碼,就如2019年11月11日八旗文化編輯富察在朱宥勳評論後於臉書提出的問題:「我覺得很難說駱以軍投降『中國』,但可以討論他是否投降了『文化上的中國性』。當然也可以說,這哪裡是投降,他本身就是『中國性』的肉身載具。」甚至該問的是,什麼樣才是「中國性」。朱宥勳對駱以軍的「外省投降」批評論,其實反映台灣仍處在二元對立於中國的困境。
而政治意識後還是得說文學意義。《明朝》到底要建構什麼樣的書寫?作家自己後設地化身在小說中,提及自己小說常被冠上「私小說」標籤的爭議(頁323),或者不斷意淫式地書寫女性(作家)客體,駱以軍所謂「私小說」描寫個人情慾的方式讓文學成為一個屬於駱以軍的樣貌,受到眾星供月、眾人追捧。又更甚,駱以軍可以用他的名氣、文學地位書寫一個什麼樣的文學作品,才會踩踏到其他人的底線,才能被承認有名氣的作家也會寫出「這樣」的作品。
或許駱以軍早在《降生十二星座》和《棄的故事》之後,就變成「現在的」駱以軍,像是NIKE、Hermes、Chanel、Louis Vuitton……那些資本主義構築出的大帝國的駱以軍。駱以軍成為一個文化品牌,成為不能挑戰的那個符號……,《明朝》或者說駱以軍到底要建構什麼樣的書寫?那些耽美而稠膩的文字會帶「文學」到什麼地步?
在劉芷妤發佈臉書後,沒多久鏡文學也發佈聲明,用Margaret Atwood的話說了極其美好對文學的看法:「或許,寫作與黑暗有關,與進入黑暗的欲望或衝動有關。如果夠幸運的話,作家能夠照亮黑暗,並把黑暗中的某一樣東西帶回到亮處。」但,如果這些「文學」是某種審美堆砌出的黑暗,而作家是那個將人拉扯入深海的海怪?
劉芷妤和鏡文學之後,駱以軍又開啟臉書解釋一番。太累了,看那些留言真是太累了。
聽說蒲松齡寫《聊齋》時,會在人來人往的路旁,以茶水換取故事,於是就有〈畫皮〉、〈小倩〉……大概覺得明末清初的蒲松齡可以,畢竟人家也是明朝,那在收錢教課之餘,順便「私」一下《明朝》的故事何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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