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終將消亡的生命,還有什麼可堅持的:〈鼓盆而歌〉談死亡

2021/09/11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死亡,是人生的必然終點。但是,困擾我們的往往不是死亡,而是「為什麼這麼快」、「為什麼是我?」因此,當我們遇到意外、疾病、青壯年的突然逝去,常經歷到一種絕望的沉默。生命中熟識的一切都不再有滋味、意義。
任何人談論死,都只能夠談論「死亡」對活人的意義;而不再能了解對離開的當事人、對我們摯愛卻已經不在的那一位而言,死亡對他們的意義。這篇文章也不例外。我們只能去追想:當他還活著時,我們與他所共享的同一份生命,究竟還可以怎麼走下去。本文以很簡單的方式,透過現代對死亡、生命、禮物等討論,來解釋《莊子》、《老子》對生命的體會。

死亡:生命歷程的描述

莊子「鼓盆而歌」的故事,是人們相當熟悉、也常常引用的故事。但是它的內容也常被誤解:我們把莊子想成另一個蘇格拉底,是用「死後的生活比現在更好」的方式,來說服自己不懼死亡、不哭泣。但是在這個故事中:莊子其實一直是以「活人」的視角說話;他沒有說他知道某些活人不會知道、只有離去的人才會知道的祕密。他只能討論這一份還活著的生命。那,他說了什麼呢?
莊子妻死,惠子弔之,莊子則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與人居,長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莊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慨然!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恍惚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且偃然寢於巨室,而我噭噭然隨而哭之,自以為不通乎命,故止也。」《莊子.至樂》
莊子的妻子逝世,他首先是傷心;但是再過一段時間,人已經不在了,他只能透過思考「生命」來安慰自己。生命是什麼?如果我們抽離所有可能有或沒有的條件,以最貧乏、最簡單、但也是最根本的方式來定義生命,那我們可以說:人的生命就是與「虛無」( nothing)的一份關係。
我們的生命有一個起點;生命中的一切都發生在起點之後。但是,我們不是自己決定誕生在這個世界上;而是在那一段我們還沒出生的時間內,發生的許多事情,像是父母的交往、我的父母又各自生於他們的父母、大霹靂等等,最終使我們得到了自己的生命。這一段「我們還沒出現的時間」是我們所不可能擺脫的,使我們誕生,並且與生命的某一刻都有必然的關係;如果較為哲學的表述它,我們可以暫且稱它為:「虛無」。「存在」就是與「虛無」的必然關係。
用文言文來說,我們生命的過程總是「無-氣-形-生-死」。在邏輯上,「生命」首先與「無」(未有生命)有關係。再者,還未出生前,我們誕生的條件已經先在這個世界裡面:像是我的父母、他們所吃的食物、所照射的陽光等等(氣)。成為胚胎後,我們在母親的肚子中成形。出生後面對死亡。
截自Unsplash線上圖庫,上傳者應該是Greg Rakozy,特此致謝
但是,我們首先會面對的,是他人的死亡。摯愛之人的逝去不但使生活中的一切失去意義,也使「生命本身」失去意義。因為「生命本身」便是與「虛無」的關係。我們不得不問:你離開以後,我還可以怎麼活下去;在這個責任、行動、生命都失去意義的世界?
嚴格說來,其實這些問題都是不可能回答的。因為我們是基於自己的生命,才經驗到了所有的一切;當生命本身失去意義時,我們還可以從哪裡得到行動的意義?這的確是不可能的。我們在這裡提到的內容,不是要去贖回那不可能贖回的意義;而是要真誠的面對「生命」這個概念,來說服自己度過餘生。這篇文章,便是想要闡述一種道家式的想法:我們不再把生命的意義建立在生命之上,而是把意義寄託在,我們稱之為「轉贈」的行動上。

他人:來自虛無的禮物

如同我們前面所說的:「生命」是一份與虛無的關係。《老子》用「一」來稱呼這一份關係;「一」就像是一個來自虛無、來自父母、來自世界的「贈禮」。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
其致之: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正,將恐蹶。
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穀。此非以賤為本邪?非乎?故至譽無譽。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老子.第39章》
從上文可以看到,首先,人與萬物都是「被贈予者」;從我們的生命有一個起點就知道,我們一定不是自己產生出自己,而是因為父母與世界給予了我們條件,我們才得到生命。
並且,不只是在誕生的時候,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刻,也都是因為其他條件的支撐,才會繼續活下去。而當這些條件瓦解,譬如水、空氣、養份的完全缺乏,我們也不得不離開這個世界。簡單來說,生命一定有兩種被給予:1是誕生時,2是出生之後的每一刻;這些贈予使我們成為我們,擁有屬於自己的能力與限制。
基於這些,我們接著來做一個思想實驗:當我們看到一個小孩掉入井裡,並且他自己無法爬上來,我們會怎麼做?我們已經知道:生命中的一切沒有意義;生命本身沒有意義;即使對這個小孩來說,我們救他出來,他總有一天也會死亡。「但是」,我們似乎還是會覺得:我應該試著把他救出來。
我們這裡只是在描述這個「現象」。至於這個現象背後的原因,是良心的必然命令,或是只不過是心理上的錯覺;則不是這裡所討論的。
不過,我們要怎麼把他救出來?我們要觀察這個小孩的個性、狀態;譬如說:我用繩子,要考慮這個小孩的臂力、他會不會在途中放掉等等,我們不可能超出任何人的「合作」來幫助一個人。《老子》很關心政治,所以他常常用「侯王」(統治者)與「人民」間的關係,來談論「無為」;但是,其實老子說的對「侯王」的建議,也適用於我們每一個人。就像統治者有著對人民的責任;我們也對親人、朋友等有影響力和責任。「無為」就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中,並不是什麼玄妙的概念;它指我們不可能超出人或物的狀態與限制,來改善任何一件事情。花、草本來就有生長的條件,我們的澆水才會使它們長大;但澆了過量的水反而會使它們淹死。
把這個概念用在人與人之間時,我們會發現:一定是基於「他」本來就有的能力與條件,我們才可能幫助、改善任何一個人的狀況。這些條件是他從虛無、父母與世界「被給予的」。我們幫助任何人,一定是把他從父母所得到的某些條件,再度「轉贈」給他。
所以老子說,他認為人應該有這樣的理想:「至譽無譽。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最大的榮耀是沒有榮耀;人應該像一塊堅實暗沉的石頭,而不是發光的玉。我們總是只能把他人已經得到的某些條件,再度轉贈給他;那麼即使他的狀況得到改善,我又有什麼功勞呢?而我們自己,也是一份「被給予」的生命。即使我們的生命走到最後,可能真的什麼意義也沒有;但是在這個當下,他人的求助「逼」我們行動,成為我們生存下去的理由。

結論

這篇文章試著用比較易懂的方式,從現代關於「禮物」的討論,來閱讀《老子》、《莊子》的想法。我們試著以不貶低生命、不淡化苦難的態度,來談我們怎麼在摯愛之人離去的傷痛中,透過還活著的所愛之人,說服自己行動的意義。

NOTES

1. 我們所引用的文獻,來自陳鼓應教授的《老子今注今譯》、《莊子今注今譯》;不過我們改了一些文字,讓文言文比較容易閱讀。
2. 總結一下,這篇文章匯集了很少放在一起的線索,所以思路展開的有點曲折。A. 沈清松教授用「禮物」來解釋老子所說的「一」,我們也把這個想法推廣到莊子「鼓盆而歌」的故事上;B. 海德格( Heidegger)關於「此在」與「虛無」間關係的討論;C. 馬希翁( Marion)與德希達( Derrida)關於「禮物」的辯論;我們的立場比較接近馬希翁,認為真正的、純粹善意的禮物,在現實生活中是有可能的。

參考文獻

陳鼓應,1992,《老子今注今譯》,修訂版15刷,臺北:臺灣商務。
陳鼓應,2011,《莊子今注今譯》,修訂二版,臺北:臺灣商務。
沈清松,2014,《從利瑪竇到海德格》,臺北:臺灣商務。
方向紅,2016,〈馬里翁與德里達的「禮物」之爭〉,《哲學研究》10:92-100。
陳榮灼,2021,〈道家與晚期梅露.龐蒂身體現象學之滙通〉,《鵝湖學誌》66:35-58。
Gustavo Gutiérrez,2000,《向全能者抗辯:論《約伯記》》,柯毅文譯,臺北:雅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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