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西雅圖)
香港的客戶最終還是敗興而歸! 尷尬的當然是第二天早上。 Edward和Christin約好要把客戶帶到豪頂之後才表示: 剛剛得到消息- 物件已經下市了(被買走了!)
這是違反Christin良知的事,但又能怎麼辦? 如果在車上就老實的表示前兩天就碰到了「搶劫」,會需要解釋多少口舌,何況也無從解釋起,總不能說:我的頂頭上司就這樣橫刀攔截了吧? 她不會再做幼稚的「老實人」了!
送走了客戶,Christin直覺自己已成為公司的笑柄; 可能有些老資格的早就知道買走Bellevue物業的是Genie最熟的客人,但是大夥兒都心照不宣,只看到這個黑髮的台灣女子仍然天天進進出出豪頂,只是她的銀鈴笑聲已經無法聽到了。
Christin不是第一次自我省思---是不是應該繼續待在房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