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解剖“爱人如己”,里面的自私成分到底有多少?“
“爱人如己”这四个字是整个律法的精髓。耶稣曾用他们来塞住文士的嘴: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 12:30-31 CU5)。保罗认为如果人只是“努力”的说爱神(说方言),却不爱人(林前13:3-8之后的爱的14种滋味都是和人有关系),这个爱就如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林前 13:1 CUS),只会发声。老约翰也用它们作为善恶的分水岭: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约翰一书3:10 CU5)。借着这些经文(其它),基督徒都变的超级会“谈情说爱”,但是“去爱“却永远一直是个挑战。感谢神,他知道我们只说不做,借着这四个字告诉我们如何爱。想象当初夏娃因为爱神,也爱亚当,就没有把生命树的果子和她先生分享,创世纪1-2章就因该是正本圣经的厚度,后面也没有犯罪的问题,耶稣也不需要钉十字架,人类的历史直接就在伊甸园里,永远的享受与主的美好交通。但是圣经却说: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喫了。 (创 3:6 CU5)。如果把“爱人如己”套到里面,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情况呢?夏娃太爱自己看那”果子“的感受(如己),把这个想法毫不保留地分享给亚当(爱人)。后果是,居然这个爱,成为了人类罪的启动钮,开启了之后败坏,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罗 1:29-32 CU5) 。她简单地一个“爱”的小动作,居然让所有人类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如果解剖“爱人如己”,里面的自私成分到底有多少呢?爱人如己不是就是=用爱自己的方式去爱他人吗?如果只是这样,在它里面的爱都是自私的,毕竟你所喜欢的,其他人未必接受。例如,我特别不喜欢吃甘草软糖,却有些人爱的要死。把“爱人如己”套进来,就是,因为我不喜欢,我会用我的方式来帮他“决定”他对于这个糖的看法。我会告诉他,这个不好吃,不要吃(如己)。对于知道我也喜欢吃那个口味的朋友,自然而然在和我互动时,就不会提到这个我不喜欢的糖(爱人)。反而后者比前者更像“爱人如己”:知道我不喜欢,刻意不谈自己喜欢的糖。反而我这个不喜欢吃的人,却没有体会到喜欢吃的人的享受,固执地来强迫他们接受我的看法。那么我该如何用无私的方式来读这四个字呢?
这四个字的无私力量在于:先用垂直的角度来看我与神的关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再来看我的水平(人与人)的关系。。爱人如己的前提必须是: 1.知道神要的“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 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Gen 2:16-17 CU5)”,2. 改变自己想要的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 3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 (Gen 3:2-3 CU5). 3.用1+2来满足对方真正需要(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Gen 3:21 CU5)。
简单来说,爱人如己就是下次在和喜欢吃甘草口味软糖的朋友相聚时,为了先爱神(放弃自己的看法)和爱人(因为神而改变的看法)的缘故,刻意去买一包给他(去爱)。因为神我愿意改变我或牺牲我自己的看法来成全其它人,这不是就是道成肉身耶稣的小化身吗?一点也不自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