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的需要、被認可的需要、被需要的需要……這麼多種需要,彷彿只要任一種得到滿足與實現,就代表了幸福快樂(happiness),因為這些切望被滿足的需要一旦受挫,我們自然憂愁不快(unhappiness)。
那些童年受挫的小孩,不是長大以後還在諮商椅上邊痛哭邊追討當年父母欠自己的債嗎?難道他們不正想像著,一旦童年的需要得到滿足,就保證了幸福的到臨?但事實是,誰說得準呢!
一位童年嚴重地受父母剝奪的少年,他很清楚自己渴望甚麼、被欠了甚麼,在他開始諮商前,父母其實已漸漸在一年前修正了教養方式,到處都可見一種為彌補當年傷害的努力,我們都感受得到少年正重新被愛,然而他這時候突然發現:「一切都來得太晚了!現在我爸媽做越多、越關心、越想疼我,我越覺得奇怪和嘔心。」
原來,世上有一種東西叫「我本來以為會,但得到時,卻是不幸福也非快樂地被愛」。當然,這件事我們在求學階段可能早有過類似經驗:你很喜歡一位同學,每天為他(她)買早餐、送便當,你以為愛能打動,但對方卻告戒你給了太多壓力、只讓他感到煩擾。
當「被愛」成了重擔,自然沒有甚麼「曖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