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道德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法律本身只是我們生活上的輔助,很多事只是治標不治本,與其靠著法律改變,不如改善客觀環境或個人心態。打個比方,當我們討厭一個人的時候,有些性格比較直接衝動的朋友就會不小心脫口而出,就這麼不小心吃上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害安全罪的官司了。
但縱使是相對比較能隱忍不罵出來的朋友,還是在心裡把對方罵了好幾輪。雖然沒有犯罪行為,內心的怨恨程度恐怕還是與前者沒有太多差異。

道德與法律的並存必要性?

是否有做出違法行為與道德與否其實是毫無關係,縱使沒有犯法,也不能代表完全沒有違法念頭。就是因為如此,才需要有具有拘束力的法規強制規定,以免人們心中產生「不道德」的想法時就立即實踐並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儘管我們可以說如果每個人都有道德觀念,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就是因為我們無法摸透每個人的內心,才會希望法律規範繼續存在。

有道德的人就不用留意法規?

我們只能說有道德的人本身比較不會踩到法律紅線,但這並不能完全代表可能性為零。尤其法律又總是會與時俱進,你我都無法保證今天還合法的行為明天就變得不合法了。再來,即便不隨便冒犯他人,也不表示完全不會被別人找麻煩。如果對法規有一定的認知與了解,在保護自己方面也可以更多一分保障。
此外,並不是所有看似違背道德的行為都有法律規範。法律是為了全國人民而設,不屬於任何一位法律人的所有物。一般人如果對道德和法律規範有疑問或覺得矛盾之處,亦可以行使權利請求解釋法規,甚至做法律修正。千萬不要小看自己,也許我們當下的決定在往後可以造福真正需要的人。

和不道德的人談法律有用嗎?

有些時候並非對方不道德,而是對法規知道的相對較少。筆者相信大多數人還是好溝通並願意溝通的善良百姓,願意溝通並檢討,社會才會進步、法律的存在也才會有意義。況且,這世界上不會有任何白費的經驗,縱使這個世界上確實存在著不守法的滋事分子,那恐怕也是因為人生經歷的不同才會出現的一時疏忽,即便當下不了解,以後再次碰上類似狀況時也會相對比較有惻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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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過允許就使用他人作品也是同樣的道理,雖然說從客觀上來看這樣確實是很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加上法律上確實也有著作權的相關規定,多數人可能會以為這是犯罪,但唯一有提告資格的只有作品的作者本人,其他人唯一能做的只有告知作者,要不要提告還是要讓作者決定。
人常常在衝動的時候,常常會帶著「怒氣」做出不少難以挽回的事。包括法律上的行為也一樣,可以在新聞上看到很多人在被得罪時,嚷著要提告求償。卻在實際提告後發現法律和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樣,打官司不但費時間又浪費精神,甚至還得花一大筆錢委任律師處理案件,最後求償的金額都不夠訴訟成本。
如果您遇上了與消費借貸有關的任何問題,都可以用網站內所附的電話聯絡我們,讓我們了解您的狀況後再為您安排預約諮詢,好讓專門處理這方面問題的律師來解決您的煩惱。
民國109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許宗力很罕見地透過FB直播的方式宣告刑法第239條違憲,這也意味著通姦罪在我國將永遠走入歷史。從這刻起,不論是繫屬中的刑事案件、還是發生在將來的通姦行為,都將不再有刑事責任。 這樣的消息一公佈後,不少因配偶通姦問題委任律師處理案件的朋友們擔憂的跑來事務所關切。
雖然社會對單親家庭普遍的印象都是相對負面,認為只有一個大人總是難以提供孩子最健全的照料。但每位單親父母其實都有不得已的苦衷,絕大多數會產生單親家庭的原因都是夫妻離異,雖然獨自照料孩子是相當辛苦的事,但比起繼續與不適合的配偶生活,他們都明白,趁早離開彼此對孩子和自身而言才是最好的。
不管是基於甚麼理由,我們都不應該透過犯罪的方式來侵害他人法益,就算那個人曾經傷害過自己也一樣。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先打電話和我們聊聊,一起討論有沒有能討回公道的方式,切勿以身試法、貿然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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