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度自我保護不成極度自私?
十幾天前我住的社區開社區大會『後面都如此稱呼,實際名稱為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開會時間很長,才聽了十分鐘主委報告後,我覺得他真是太辛苦了,因為做得十分辛苦卻被與會者嫌棄,因為我發現很多事他都要自己做,好像沒有人可以商量,規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根本沒有讀。
為什麼說沒有讀?每一次要做表決的時候,大家舉手投票,然後同意票超過半數後,竟然就不用投不同意的,我立刻提出質疑要主委問不同意的舉手並記錄。最誇張的是,後面事項全員同意通過,就不問不同意者了,我立刻又要求主委要問不同意者。選舉時不是這樣?連廢票都要記錄。不然到時候會有問題。
其中最重要的事是垃圾處理,今年的廠商明年要漲價五千左右,主委竟然是要開會來決議要不要給它處理?對不對竟然是這樣做事,然後說要會員趕快決定處理。
然後主委接著丟出另一個重磅的不好消息,在會員還在討論的時候,環保局行文要我們社區趕快送報告,期限是年底,沒送則社區垃圾處理費就隨水費收取。開會日期離新年只有十幾天了,委員會不會太誇張?
很快有位先生可以幫忙社區給三家廠商聯繫方式,因為這先生的公司和這種廠商多有來往,讓其來競標,然後主委又要大家決議是競標的那一個價位,最後是沒懸念的最低價,我真的很昏倒。
鄰長都有些聽不下去而發言,說不是替現在的廠商說話,環保局垃圾焚化爐今年漲了四千左右一公噸垃圾,所以現在的公司價錢還是相對的很便宜。
最後主委積極請先生快些提供聯繫方式,讓他們和原廠商共同競標。不然時間超過社區垃圾就開天窗沒人收了,而且明年政府還會收我們費用,先生竟然就說明天給主委,好棒棒的人啊~
前兩天在地下室碰到對面鄰居,今年我們巷子的委員,詢問前一、兩天前晚上和什麼人說你不簽名,而且是有點時間?
是主委當時找他要他直接簽名,我的委員事情一開始就說不簽名了,所以那晚直接拒絕。事情是垃圾處理已經找了新的三家加原本廠商投標,結果原廠商中標,是四家的最低價。我的委員認為從頭到尾競標他都沒參與所以不簽名劃押。主委的理由是一直以來都是今年決定下年度的,而且還有環保局收取垃圾處理費的問題。我的委員則是認為明年的委員已經選出來了,那就要讓明年委員自己去處理簽約才是,最重要的是他去問過律師朋友,法律上就是要這樣做才對。
我聽完說他如此說就不對了,可是他還是堅持他的想法,我就敷衍的說,就是主委的做事問題,和他就再沒什麼好談的了,再見吧!這時他才說他是今年的總務委員,而且是最涼的總務委員,只每期收本巷子管理費。
他說完我就直接道再見回家,因為沒什麼好跟他說的,因為很難改變他的想法,那我又何必浪費口舌?就再三再見不想聊。
今年你不是會員!而且是委員,你代表的是我們這個巷子的代言人,怎麼可以為了保護自己而不去參與委員會的討論什麼的,我們的權益和你自己的權益就這樣被你漠視了,形同所有社區的事物我們都投棄權票。更誇張的是你總務職務的不做為,主委只好接住了。
就說垃圾處理,今年委員會都一問三不知,垃圾如何收費?免繳政府垃圾處理費是誰去申請?主委更是不清楚。如何收費?環保局是按重量來收費的,而廠商則用體積換算重量來收費,因為社區沒有磅秤才如此。政府的垃圾費用是廠商申請的,委員會不做決定續約接受漲價,廠商當然就不理你了,政府的反應通常比較慢,讓人們反應時間會比較短,但是時間一定是夠的。
對,所有的事情都是要簽約的,所以事情當然是前一年簽下年度的事,怎麼會是下年度的是下年委員會去簽?根本就是你們委員會不做決定造成,而且垃圾能不立刻處理嗎?不是有公開招標嗎?今年委員會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問前一任的,最後讓自己如此冏。
而我的委員就不對了,他是會員如此沒錯,可是他這時是我們巷子的代表啊!什麼都不做?對嗎?不認同主委要把自己不認同的理由說出來,不合法,那裡不合法要說出來,不是這樣完全置身事外。這樣對嗎?事情要處理,因為你是委員啊!不然誰處理?現在只知道要人家處理好。
看了看我的委員,我突然對自己上次任委員時,對總務委員的女孩子非常抱歉,我當時只是支援,應該找她主動並協助建議她,可是當時不應該強力建議她怎麼做,真是太對不起那女孩子了。我當時真的是太過了。
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風城小狗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