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16章】知常復命

2022/03/09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經文:
王弼本: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帛書(校):
至虛極也,守靜督也。萬物旁作,吾以觀其復也。天物雲雲,各復歸於其根,曰靜;靜,是胃復命;復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芒,芒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楚簡(校):
至虛,也;獸,䈞也。萬勿方作,居以須復也。天道員員,各復其堇。
註:
帛書與王弼本的內容大致相同,楚簡除了無後段衍生,另有數處值得討論:亙也、獸中(即守中)、居以須復、天道員員等,其所描述的意象、對人的定位及指涉的哲學涵義也略有不同。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清空自身的紛雜,持守清空後的寧靜,吾能以此,靜觀萬物興作並起與復返。
拋開自己的意識,融入客觀事物,進入沉靜的觀想狀態,這是以人的角度出發,意味著人的意識多而雜亂,需靜下心來,一點一滴地清除腦中的思維,才能致虛,虛至極才會體會到無牽絆的靜,純靜會打開超越五官感知的「覺」,靜觀萬物非以眼,而以覺。
楚簡則以自然的角度來描述人,亙,可能是亟的誤寫,也可能是指恆,恆為常,至虛為常,虛為自然的本常,人只是回到本常的狀態;守靜強調「靜」,守中則強調本然之心;居,有安在、安然之意;須,待也;居以須復,意味著自身本已處居於萬物之中,自然接待萬物的興作,沒有刻意,隨性而至。
守靜而觀復,是期望人可以透過這樣的功法,進入自然之道,類似「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守中而須復,則是本然即自然,人本來就在自然之中,僅是找回本心,類似「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萬物紛雜,最終它們將回歸其本命所屬。萬物各自有各自的歸處,怎麼來,怎麼去,這是它們的「命」,亦是自然常道。
芸芸,指紛亂雜陳;員員,可能同「芸芸」,也可能指「運」,意為循序運轉,但「物」與「天道」便有明顯差異。夫物芸芸,意旨萬物處於紛亂狀態;天道員員,則指在天道之中,萬物有序運作;前者意在萬物,後者意在自然律。
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從此句開始,增添了論理與規範性,與楚簡的論調不同,可能為後世所衍生。
歸根,是回歸根本,根本是生命之終與始,生命的消殞,猶如動復歸於靜,然而動亦始於靜,歸於靜是為蓄能,生命到了盡頭將有復甦,生滅滅生,是為常道。
生命的終始是循環之道,生命的運作過程則是每一生命的天命,他們似乎遵循某一種規律,去完成他們的人生,人也有自己的規律,規律是在可支配的狀態下運作,人有自己所能承受、掌握、賦予的界限,若超出界限,身體與意志便無法承擔,然後產生反生物氣能,這種界限在生命的過程中是浮動的,其廣度與學習、體悟有關。生命依循自身規律運作,即是天命。
了解「規律」便會心境清明,能看清什麼在影響心境,能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不了解,心境與意志便容易受影響,然後漸漸有所改變,很多變化都是潛移默化,那些改變是意識不到的,比如:漸漸地變得貪婪、易怒、自卑,等到發現已經末期。不知道規律之常,便隨之而做,容易招來禍害。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常,是恆常的規律,道有規律,人也有,了解規律運作,就會發現「度」,過多的釋能,便須回補更多的能量,超過運作體的負荷,也將有反噬,當知道什麼是「適度」,外散的意識就會收斂,回歸到平和狀態,這種平和,會產生包容,事情都知道,也都看在眼裡,卻不會受牽引。
了然於心卻不躁動,便會有公正的評判,公正不是自己認為,也不是為了撫平與事者,而是將事情扶往其本來應該發展的方向,順勢而為。
「容」是心境與認知的寬廣,「公」是順其道而行,「王」是周衍一切,將自身投於外界,然後發揮自己最大的效用,去影響所能影響的,「王」有統治的涵義,但統治的心態並未跳脫人的意識,或許可將統治轉為影響力,「王」便是一種影響力覆蓋全場的概念,但這種影響力與個人的才能魅力沒有直接關係,而是做「適度」的事,使人事物受到牽引,走向正常的軌跡。
如此便能與天通,與天同德,則與道合,所以能長久,即使身沒,亦不消亡。此境界已超越眾生輪迴,從肉身昇華,進入意識世界,境界之高難以想像,或可拉回實體層面,尋找身心之適度,從基本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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