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文開始以前,我想先擅自定義何謂邪惡。
齊澤克曾說:「愛是邪惡。」看似譁眾取寵,背後的邏輯其實是,邪惡指向一切不自然的事物。舉例來說,資本主義的源頭是邪惡,清教徒式地累積金錢是邪惡;但同理,共產主義也是邪惡,強迫眾人平分資產當然並非自然之事。是以,愛也是邪惡。喜歡是自然的情感,忠心也是自然的情感,甚至復仇也是自然的情感。但愛,愛不見容於自然,我們無法肯定一夫一妻制的其他物種,維繫其共同生活的驅力為愛,人類的愛從上帝視角來看或許極為扭曲人造,那愛時常讓人類做出(或做到)極不符合常理之事。
冨樫在蟻王篇提出的另一種看法則是,邪惡完全是一種主觀感受,有人認為路邊抽煙邪惡、有人認為連續殺人犯邪惡、有人認為政商名流邪惡、甚至有人認為路邊的流浪漢邪惡。這些主觀感受都有個共同點——邪惡即是「非我族類」。
蟻王篇充滿濃厚的二元對立色彩——人與蟻、光與影、善與惡、強與弱,富與貧,及至我(族)與非我(族)。冨樫正是用這種二元對立的正反合辯證法,譜出一首屬於人類、且僅屬於人類的讚(輓)歌。
整部蟻王篇中,精彩的篇幅固然不少,但我決定不談凱特、不談小傑、不談奇犽、不談小麥。我認為每個配角在蟻王篇刻畫的深入程度,可以說皆與蟻王不相上下,但有兩個角色我特別感興趣,他們各別是人與蟻的忠實代表,也是他們將人性看得最為透徹,他們是人類代表會長尼特羅與嵌合蟻代表直屬三護衛之一的梟亞普夫。
何以如此?當看出蟻王在人與蟻之間搖擺,當蟻王說出想和自己談談,會長實際上已經敏銳地感受到談判的不可能性。假以時日,給蟻群足夠時間發展,蟻群是有可能統治整個人類世界的,為什麼蟻王說要談談?因為蟻王獲得了人性,他(天真地)以為只要劃分一部分領域給人類,並限制蟻群的食人數量,嵌合蟻與人類便可以「和平共存」。但試問,你會說你與動物園中,因為強化玻璃得以保全自己不被攻擊的獅子和平共存嗎?或是說得不那麼極端,自然保護區也好,徹底的野生區域也好,你會說你與該處的生物是和平共存的嗎?大自然沒有什麼和平共存,大自然之所以看起來美麗,是因為人類坐在舒適的沙發與越野車上看。自從人類爬上食物鏈頂端,將所有生物踩在腳下,人類的「保護」實際上是控制,若無法控制就會殺掉,無一例外。自然界不會自己維持平衡,那平衡是所有生物競爭之下不得不的結果,生物不會自己追求平衡,生物的目的只有一個,盡可能繁殖,也就是盡可能壯大我族。換句話說,「自然」是結果,並非原因。人為什麼要環保?是因為自覺虧欠生育我們的地球嗎?不是,是因為如果人類明白如果不節制,終有一天那結果會反過來吞噬人類自身。畢竟地球才不管你環不環保、才不會管你製造多少廢棄物與核廢料、才不管你建造多少城市砍了多少座山多少棵樹、才不管什麼海平面上升、才不管什麼藻礁滅絕,那都是你們人類定義的。我就只是存在這孤寂的宇宙間的一顆藍色行星而已,我是光禿禿或是鬱鬱蔥蔥、美麗或醜陋、繁盛或衰亡,全都是你們人類定義的。
為什麼要說這些,因為人類是自私的,這裡自私不作負面意涵,而是指人賦予的所有意義最終都指向人類自己。這個概念在蟻王篇中非常重要,我們看到蟻的自私,因此也映射看見人的自私。話雖如此,但人類只是自私地非常現代化而顯得不堪入目而已(諷刺的是,這也僅是人類如此認為罷了)。實際上所有生物都是自私的,同族間尚且相殘,何況是非我族類?尼特羅一開始就非常了解食物鏈的盡頭只能有一個物種,而尼特羅是人類,所以那物種也必須得是人類。
蟻王可以明白人類的特殊性,從人類的各項文明活動中,他明白到生物間不只有暴力作為高低指標,這難道不代表人與蟻之間是可以對話的嗎?遺憾的是,人類也可以一邊讚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同時精神分裂似地破壞她;可以同時理解動物之美,同時無視其意願囚禁牠。蟻王此刻的所作所為,與人類並無不同,他與尼特羅之間並非在談判,而更像是一種對人類而言更難堪的蔑視,即使他「並無此意」,並真切地認為此刻的自己正對人類代表伸出橄欖枝。人類之間之所以談判不是天生愛好和平,而是為了將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不得不做的妥協。而蟻王的談判呢?或許他自己並未意識到,他對人類的態度,如同上文動物園中的獅子一樣,只是一種現代化的圈養。
普夫則不同,或許有人會疑惑三護衛中最具「人性」的普夫,何以是最殘忍的一個?如果我們可以理解,所謂「殘忍」也不過是人類定義的詞彙,而僅適用於我族的話,那普夫的心態與行為再正當也不過。普夫的所作所為,恰巧符合了人類的標準,且與差點動搖的尼特羅不同,普夫一直到最後都不曾偏差過,他始終忠於嵌合蟻這個物種——他在乎的並不是蟻王決定留下「有價值的人」,他在乎的是蟻王內心的動搖。蟻王從蔑視人類,到將某些人類視為珍貴的「藝術品」,最後甚至說出「如果可以選擇,我希望身而為人。」普夫潰堤了,因為他無法接受蟻之王竟想成為(下等的)人類。我們若能自比父母,從看見孩子只是單純喜愛小狗,到最後決定加入狗群,成為一隻真正的狗,那普夫的反應其實一點也不醜陋,反倒是再自然不過。普夫因此是嵌合蟻中最具「人性」的,且比人更像人,他只為蟻群而生,如人類只為人類而生,永遠無法脫下人類濾鏡來看待其他生物。但,我們讀者既身而為人,可以說蟻王篇的美麗之處即在「蟻」王藉著軍「儀」,從「虫」向「亻」靠近的過程。由此可見,蟻王自身是蟻王篇無可非議的主角,不管是小傑、奇犽,甚至是小麥,都只是為了蟻王這個主角蛻變成人的功能性配角。
無私的行為為什麼美麗?因為人明白自己是自私的,所以無私才顯得如此耀眼。冨樫設定上的卓越之處在於,他的思想辯證領先了時代。我們常在影視或書籍作品中看到,某些外星人已進化到不需言語交談,而能靠心電感應溝通,這被視為是更進步的溝通方式,且依靠心電感應溝通就沒有說謊的問題,完全的透明化達成整個種群更高的效率,而我們對此設想理所當然地接受。細想之下,才發現這竟是如此弔詭。如果心智完全透明化,不存在謊言與猜忌,整個種群最終理應連「溝通」這行為都消失才對,因為溝通的前提意味著雙方存在差異,沒有謊言與隱私的世界,我與非我本質上的差異為何?換句話說,心電感應的盡頭,應該會達到我即我群、我群即我的大一統狀態。但我們可以看到,心電感應在嵌合蟻中反而是下等兵蟻的專利,因為牠們「不需要」思考。而越往上層,心智的複雜度就越高,心靈感應的能力也隨之失去。因為「自私」雖然是文明的路障,同時也是物種進步的原動力。而嵌合蟻自私的來源呢?正是因為蟻后吃下了人,導致後代皆存在人類的基因。可以說,蟻群一開始的命運就註定了。不吃人,牠們想必無法達到統治世界的強度;但吃了人,那內涵的人性,即使沒有會長的核彈,其進化的盡頭,也會導致蟻群分崩離析,進而自我毀滅。這其實頗有人類當前處境的味道,只不過嵌合蟻進化更快,故滅絕也會更快到來。
前文提到,蟻王篇是冨樫對人類的讚歌與輓歌,那麼為什麼蟻王篇的主角不是人,而是蟻呢?我想,只有以「非我族類」作為主角來審視人類自身,那帶來的感受才會更為震撼。因為人會共情,人傾向憐憫自身,看不到人類的惡。我們看到人殺人,看到一個人啜泣,會本能地想理解背後的原因,但當我們看到蟻殺人、甚至是蟻殺蟻,我們會感到震撼,而震撼過後的沉澱,能讓我們更看清人類的本質。因為那雖是蟻,但很像人;那雖不是人,但無限接近人。只有以此無法跨越,卻無限小的跨度之下,這樣的震撼才會發生。就如同我們看連環殺人魔傳記或電影,不免油然而生「怎麼會有這種人?」之情,其實在潛意識中,我們早已不把殺人魔當人,而視為另一個物種。
行文至此,是時候帶入會長這名角色。尼特羅是人類自私的頂點,也是自私的具現化。年輕時上山遠離塵世修練,他要成為最強,為武而生,最終成為悲憫世人的觀音。沒有極度「自私」的覺悟,難道能達到如此高度嗎?尼特羅的故事是美麗的,如蟻王所說,他達到了個體的極致,他對武學與念的理解,如同千錘百鍊的藝術品。事實上當時的蟻王也確實是以觀賞藝術品的角度來評價尼特羅的,而這使得尼特羅惱火。他說的「區區螻蟻」正是回應了前文的自私,因為自私=人性,而你一介(因種群團結之力才達到此高度的)蟻輩理解了什麼,竟敢站在精神上的制高點來「欣賞」我?實際上,蟻王的美麗之處,也是其失敗之處即在於此——他已有力量(對應人類的暴力),但卻尚未參透人性(對應人類的惡意)。蟻王過於善良,那善良並非其本質,而只是因為過於年輕,如襁褓中的嬰兒般純真,卻擁有超越人類的力量。蟻王來不及學到的是,人類之所以能君臨自然界,靠的遠不止暴力,而是深不見底的惡意,也就是文章開頭的「邪惡」。人類從製造武器保護自己到狩獵野獸,隨後竟將槍口對準自己的同胞。就在那瞬間,人類的惡意徹底與自然的法則脫鉤,人類製造出用來自我毀滅的武器,而惡意的濃縮便是薔薇炸彈——我即便毀滅我自己,也要拉你下地獄。冨樫用薔薇同時類比了核武與生化武器,以表達人類進化至此出現的深層內部矛盾。人類惡意的發展高度,已扭曲(進化)到人類自己也難以想像。就如同會長所說:「這盤棋你一開始便已經輸了!」人類是脫離自然的存在,而你一屆螻蟻僅是在棋盤(遵循自然之定律)上登峰造極罷了。
若蟻王篇停在這裡,它便是一部百年一遇的佳作,但是蟻王篇並沒有停在這裡,冨樫的辯證繼續扭合深入,而這,使得蟻王篇成為一部值得傳唱千古的神作。
蟻王沒死。
他虛弱至極,但因尤匹與普夫的獻身而活了下來,且變得更強。但更為重要的是,他變得更像人。這是蟻王成長的最後一個階段,也是蟻王篇寓意昇華的最後一個階段。
「朕一定是為了這個瞬間而出生在這個世界上的…!」這句話是蟻王篇畫龍點睛的「睛」。與其說人的長處是賦予意義,不如說人若不賦予萬物意義便無法活下去。人不願意不知自己為何而生,這是人與其他物種最大的區別,而若是有幸找到這個意義,人甚至願意為此而死。蟻王最後找到的存在意義是小麥,且並不是「下贏小麥一局」,而是小麥這個人,也就是另一個個體。蟻王認知到「自私」的盡頭其實只有空虛,一個人成就了再多事,也不為自己的傳記增添什麼意義,自己的傳記意義是別人賦予的,同時自己也在為別人的傳記賦予意義。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角色完成的瞬間,就在他對小麥說出「可以叫我的名字嗎?」(注意,這裡他並非用「朕」,而是「我」自稱)自此,蟻王不再是蟻王,他是梅路艾姆,而不是無名的「王」,他的名字有了真正的意義(我是我而不是別的什麼),更不是空泛的「照亮一切的光」。他是一個平凡的個體,而這名個體存在的理由是另一名個體。理解這一切以後,他得以幸福地死在小麥的懷中。
有人打趣道蟻王是沈迷下棋耽誤了征服世界,那麼人為什麼還沒走上「正確的」蟻之道?答案就在梅路艾姆身上。因為人作為人,故始終存有人性,人只能在人性的光與影中掙扎,時而前進,時而後退。人的自私成就了人的高度,也終將成就自身的衰亡。冨樫藉蟻喻人,而蟻王篇即是冨樫對人類最完美的讚歌與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