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官字兩個口
Grace在辦公室哭了。事情是這樣的。主管日前交代她修改一份內部辦法,過程中與主管報告修改方向及內容幾次,最後依主管的指示修改完成,上幾層的主管也都簽核完畢。但是實務上發生了一個狀況,相關作業因為修改後的新辦法窒礙難行。在老闆還未究責之際,Grace的主管已經向各單位表示,是當初修改的同仁不負責、不專業,完全沒考慮實務狀況的粗糙作法所致。
Grace心中當然有所不平。如果承辦人不專業不負責亂做事,所有看過的主管,難道沒有一點責任嗎?當時不表示意見,事後把責任推給下屬的主管,算普通惡劣。但是當初是依主管意見修改,主管卻將責任推得乾淨,應該是非常惡劣吧。
但是下屬能怎麼辦?「凡事都要跟上司爭是沒用的」「上司的錯要讓下屬承擔!」半澤直樹的金句在腦中浮現。 古人說官字兩個口,主管冠冕堂皇的說:「我是完全相信你,所以你送上來的辦法我沒有改,沒有表示意見。誰知道你做事如此粗糙。你們要當責,做好自己的事,我這麼忙,哪有辦法一個一個去看。。。。。」
企業是一個機器,每一個崗位是一個零部件,要發揮各自的功能才能順利運轉。每個人當然應該當責做好自己的事,但是只檢討別人,不檢討自己,企業內部沒有好的制度與文化,容任其發生,內部敗壞是可以合理預期的,或許就該好好想想是否還該繼續待在這間企業。
太陽下沒有新鮮事,屢見不鮮的劇情,為什麼總是一直出現,這就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