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期,室友的某項作業是寫下自己的十大夢想清單,當時室友應該是為了作業,隨口問我有沒有想過這類問題吧?卻觸發我陷入深思,幾年後看了《靈魂急轉彎》,再回頭看當時記錄下的十大夢想,竟以為那些大抵可以成為我願意好好活著的火花了。
當時記下的十大夢想清單是這樣:
1.開一間獨立書店,賣書賣玩具,如果有蛋糕和啤酒也不錯,偶爾播放想看的電影或卡通,然後過兩天再來聊聊心得。很偶爾的偶爾也可以辦個RPG或是全員逃走中,不知道變成大人的人們會不會想玩?
2.領養一隻貓貓和一隻狗,什麼品種都可以,反正我都會陪他們汪汪或喵喵,沒有語言隔閡的問題。
3.擁有自己的房子甚至買房子給爸媽,反正就是要賺很多錢。
4.去遍每個想去的國家,然後不走觀光客的路線,而是在當地活得像個在地的。
5.有人會在心情無敵宇宙不好的時候永遠第一個想到我,然後我們徹底聊聊之後他會覺得,幸好我在,因為似乎總能在這種被需要的時候得到治癒。
6.出一本書,寫自己的青春或是自以為是的其他,並不是想讓人從中得到什麼,只是單純紀錄自己存在。
7.找到靈魂契合的伴侶然後就在一起一輩子,一輩子不結婚也無所謂。
8.活成誰一輩子的遺憾,好啦這有點鬧,不過能夠以超美的方式被記住,感覺超浪漫。
9.家裡放一隻等身長頸鹿或是養一隻真的,退而求其次就是掀開窗簾就能看見藍天白雲搭上高空吊車。
10.時空旅行,管它什麼時空悖論導致我可能會消失,反正上面的事做完了的話,消失就消失吧!
多年後重看這十項,沒有任何一項能大聲的說已經完成,但因為這些被我認為是火花的東西,而讓我願意繼續認真感知生活,至少仍能稱作十大夢想進行式。
從來都是個太奇怪的人,最深刻感受自己活著的時候,通常是遭遇苦厄的時候,越是痛苦越是以為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活吧?畢竟死掉的人就不能感受這些美與痛了,雖然狀態不好的時候也曾欣羨,死掉的人就不用感受這些了......
但當然,既然已成活著的人,還是得將逐一路過的人生種種,視之為長大的養分,或任憑它掉進記憶深櫃,畢竟它們終究狠狠刻劃下許多。
人生各種過程碰到的一切,浸濕的衣袖和枕頭,真心或否的笑,被告的白,體驗過的發病和深淵,裝的瘋賣的傻,買過的醉,看過的景走過的路,還有好幾次,好幾次微小無聊的日常裡面,例如看見那一天的天空是溫柔粉嫩的寶寶藍,瞇起眼睛竟看見一架酷似飛機餅乾的飛機劃過,在這種時刻,突然又能深刻的感知活著,並在在發現我值得,值得在此時此地感受所有,感受呼吸和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