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實習也告一段落,該好好記錄一下這五天的所見所聞。
相較於其他同學去了法院或協會等單位做庶務作業,來老師的事務所實習的確大有不同,不僅僅是事務所的實務經驗與公家單位的差異,而是在這裡確實有不同以往學習的領悟。
在這邊一樣是每日到班八小時,但卻沒有承擔任何行政上的雜務,而是每天進辦公室都有滿桌的卷宗案件在等著我分析研讀,老師拿了無論是刑事或是民事的案件,各種玲瑯滿目、五花八門、種類繁多的案件堆積在我那臨時的辦公桌上,每天就是從判決、筆錄、證據、照片、證詞甚至影片來分析,這些案子的起始、過程、衝突至結果,甚至有些證物或證詞是否有疑點,也需要從自己的角度找出問題點來;老師在每天下班前也會進來抽驗我對這些案件的認識,老實說,上面這些分析的步驟也都是在老師考倒我之後,才漸漸找出如何開始判斷一件案子的始末。
有部分案件類型是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轉過來的,這些經由法扶過來的案件,大部分都與形式脫不了關係,從中也可見得,這些需要幫助的人,往往是社會經濟上的弱勢,所以不僅是需要法扶的幫助,而是他們在面對問題時,涉入刑事事件的機率會大大增高,可以說因為經濟或生活條件的困頓,造成了這些卷宗上的悲歌,這些案件處理並不複雜,有些也可經由調解達成最終結果,但老師也會感嘆,處理這類型的案件是很難有成就感的,無論是勝訴或是達成和解,因為如同前述所說的,這些人所處的環境會大幅增加他們涉入犯罪或捲入糾紛,這起事件勝訴後也很可能會再犯;而且和解成功僅是因為沒有經濟條件負擔更大的訴訟成本,所以選擇了妥協的結果。
民事的案件則是令人嘆為觀止,家事與財產糾紛是這類型的大宗,相較注重邏輯檢驗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需要的是耐心與細心,要從許多證據中發掘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這個過程經常是冗長枯燥的;而且從證據證詞的觀察中可得知,一個家庭或是公司的糾紛往往是來自於金錢,其中原因也並不複雜,但為了勝訴的結果,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才能替當事人爭取到最好的結果。
這五天的時間白駒過隙,時光飛快,我很難說這五天學習到多少的經驗,但的確知道了自己在哪些地方的不足,知道了該努力的方向,我想,這才是來事務所實習最大的收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