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因法師 著
阿姜·查:
現在,佛陀——「真實」的佛陀,仍然活著,因為「祂」就是「法」本身,是「真理 (saccadhamma)」。而那能使一個人變成佛的「真理 (saccadhamma)」仍然存在,它並不曾逃避到任何地方去!它產生出了兩種佛:一在身,另一在心。
佛陀告訴阿難:「真正的法,唯有通過修行才能證悟!」任誰見到了法,就是見到了佛;誰見到了佛,就是見到了法。為什麼這樣說呢?從前,並沒有佛的存在,直到悉達多喬達摩證悟了法,成了佛陀。如果我們依著此法來解釋,那麼「祂」與我們是相同的:如果我們證悟了法,那麼我們同樣地也會成為佛陀!這就是所謂的「心中之佛」或:心法」了。
我們必須對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保持正念,因為我們會是自己善行或惡行的「繼承人」。行善, 我們得善;行惡,我們得惡。你所要做的,便是去留意你每天的生活,以了解事實就是如此。悉達多喬達摩就是領悟到了這個真理的實相,因此使這世間出現了一位佛陀。同樣地,如果每一個人都去修證這個真理,那麼,他們也都會變成佛陀。
因此,佛陀依然存在。有些人非常快樂地說道:「如果佛陀仍然存在,那麼我就可以修習佛法了!」 這就是為什麼你應該去了解它了。
佛陀所領悟到的「法」是恒存世間的法,我們可以將它比喻成長久存在於地的地下水。
如果有人想要挖一口井,他必須挖到足夠的深度,才能取得這地下水。這地下水是早就存在那兒的,他並沒有去創造,只是去發覺它而已。
同樣地,佛陀並沒有發明法,沒有頒行法,祂只是揭示了那早已存在了的。透過深思冥想,佛陀「見」到了法,因而人們說,佛陀是已經「開悟」了的! 因為「開悟」就是了解「法」,法是這世間的真理。
由於理解到這一點,悉達多喬達摩被稱作「佛陀」。而「法」是允許其它人也去成為一位佛的。所謂「一位覺知者」,就是一位覺知「法」的人。
良因曰:
佛教徒當然希望能夠親見佛陀,但是真正見到佛陀,得到佛陀的加持,不僅是見到放光現瑞的佛陀化身,更重要的是見到佛的法身,諸法實相的道理。
如果只是希望見到佛的化身,就像《楞嚴經》裡面,五十陰魔所描述的境界,鬼神一樣可以現種種佛身來迷惑我們。現在很多修行人想見到的,往往是此心外之法。當知,那念取著之心,實際上已經構成未來著魔的因種,不可不慎!
《金剛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同時又說:「佛說非身,是名大身」。因此,不可以身心相見佛陀,但是又不離身心相見佛陀。因此,不管見到放光現瑞的佛陀也好,見到佛的法身也好,能夠在當下體會實相,都是見佛。
多用功體證佛法,當我們理解、乃至親證諸法無常、如幻、不著二邊時,就是少分乃至多分見佛, 屆時不必要再去找心外的佛陀。因為已經到家,就不必再問人,家在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