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我自己臉皮太薄玻璃心,還是前工作的荼毒太深,我對於準時下班這件事情抱持著一種罪惡感。明明也不是有急件要處理,但就寧可在位置上裝忙也不敢拎著背包離去。
前職場採行超級責任小組制,就算分配給自己的工作做完,組長沒走,就是該捨命陪君子。如果膽敢提早下班,等著的就是下次分配工作時的洗禮,能者多勞。
而現在工作的地方採行彈性上下班,基本上為了搶個停車位,我一直秉持著早早就到的精神,所以基本下班時間也比其他同事要早。
但看著其他人還在工作,就覺得自己這麼早走怪不好意思的,好像是自己不該這樣。但明明大家都是一樣的出勤時間,而且當我加班時,其他同事也都是準時(上班時數滿)就撤。
不知道哪裡可以找到治療這種想法的藥,只能希望未來的我能順利擺脫這種想法。那多出來的十分二十分可是不算加班費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