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想過,如果我受到某種懲罰,在閱讀和寫作兩者之中只能選擇一個,我會選擇哪一個?雖然不能書寫的人生非常不舒服,但無法閱讀的痛苦似乎更大。」—金英夏
●悲劇的主角醒悟到自己的愚蠢時往往已經太遲,但讀者經由閱讀發現自我的無知和傲慢,所以不會經歷太大的危險。
●為什麼閱讀?世界上有很多答案,我也擁有幾種理由。但最重要的是,閱讀是為了對抗在我們內心深處生長的傲慢。我在讀荷馬的《奧德賽》和索福克里斯的《伊底帕斯王》時,發現了「雖然不知道,卻相信自己知道的傲慢」以及「相信我們從古代至今已獲得極大進步的自滿」。這樣的閱讀會動搖我們曾經堅信的東西,那麼,讀者可以說是想經由閱讀這一危險的行為動搖自己信念的人。美國評論家哈 洛·卜倫(Harold Bloom)在《如何讀西方正典—盡得其妙》(How to read and why)的序言中曾如是說道:「閱讀會分裂自我,亦即絕大部分的自我會隨著閱讀散去,但這絕不是悲傷之事。」
●愚蠢的瘋子唐吉訶德和用瘋狂的愛情毀滅自己的愛瑪.包法利,雖然是塞萬提斯和福樓拜創造的人物,但從他們身上我們發現了自己的樣子。…我們被那些人物所吸引,不知不覺地翻過書頁,跟在他們後面。在此期間,他們滲透到我們的意識中…我們閱讀的小說變成我們的一部分,讀完的小說再也離不開我們自身。
●人本身就是故事。閱讀小說,並不是指人類這種優越的存在,消費書籍這種大量產品的過程。所謂人類的故事,就是通過書籍這個小空隙,短暫連接圍繞自己的巨大世界以及永恆歲月的行為,所以人就是故事,故事就是宇宙,因為故事的世界是無限大的。
●閱讀小說不是為了得到任何主題和教訓,也不是為了到達「隱藏的中心部分」。…所謂良好的讀書經驗並不是完全了解一部小說,反而是在作家創造的精神迷宮裡愉快地遊蕩的經歷。閱讀一部小說,一個輕薄的世界就會重疊到我們的內在。在日常這個枯燥無味的世界上,閱讀等精神經驗層層疊加,每個人都會創造固有的內在。
●「無論小說還是電影,都要看到最後才能做出完整的反應,但小說與電影不同,很少有人會持續看到最後,如果持續看到最後,那是因為喜歡作品的某些方面。如果讀者不能理解登場人物,不能將感情投入其中,就很難將小說讀完。所以,如果讀完任何一部小說,就意味著有能夠抓住讀者內心的最起碼的東西,無論那是什麼。如果對某本小說感到失望,就會馬上把它扔掉,忘記那個作品或閉口不談。
●如果書不夠有趣,我們就會把書本闔起來,決意不再看它。這麼做也可以,不會有人說什麼。電影上映途中起身離去的話,會妨礙到別人,不得不顧慮別人的想法。但是書是一個人讀的,所以暫時闔上書頁也不會發生任何問題。讀書的每一瞬間,我們都在做決定。說要再讀一下、再讀一下、 再讀一下、再讀一下,這樣就會把整本書看完。讀完一本書其實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因為要克服無數次不想再讀了的誘惑。
●也許有人會問:「我們的時間很寶貴,如果花那麼多寶貴的時間讀小說,是不是應該有所收穫呢?」如果是福樓拜的話,他一定會如此回答:「花那麼多寶貴的時間去閱讀,如果只得到『出軌就會死亡』的教訓,那才是浪費時間。」很顯然地,我們經由閱讀小說來獲取一些東西,至於是什麼東西很難向別人說明,因為我所經歷的迷宮和別人經歷的迷宮都不一樣。
●正如同我們不前往,山也不會消失,某些小說無論我們讀與不讀,都無疑存在於某個地方。我們知道小說有危險,但仍靠近它,從小說受到強烈的影響,把它當作自己的一部分。讀者閱讀小說可能得不到任何明顯的益處,只是變成讀過那部小說的人。我覺得最好用前面引用的奧罕·帕慕克的話,結束這個章節。
「小說是第二個人生。」
是的,也許那就是全部。
~進軍國際文壇的先鋒作家/金英夏(김영하)
~《讀:因為有小說,我們得以自由【金英夏散文三部曲3】》
~《읽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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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慧淑(Su)】
譯者/作家/旅人,
日文翻譯、口譯及寫作經歷超過20年。
透過自遊與工作之便環遊世界三大洋五大洲,
總計造訪過40國n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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